关于切实抓好2013年大春生产的意见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3-04-18
点击数:人次

 

竹府办〔2013〕4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13年大春生产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3年大春生产工作,夺取大春丰收,努力实现粮食生产“七连增”、农民增收“七连快”,现就抓好2013年大春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全县大春粮食播面稳定在119万亩以上,总产达到51.58万吨,其中水稻49.8万亩,产量26.58万吨,玉米30.4万亩、产量17.5万吨。大春蔬菜种植面积达12.9万亩,新发展优质糯稻3万亩、蚕桑1万亩,品改苎麻1万亩。新建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2个(莲藕、茶叶),建设粮经复合型现代农业产业基地5万亩(集中连片发展1万亩)。实现农民人均增收110元以上,力争达到130元。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稳定粮食播面。各地要按照“稳面积、调结构、攻单产”的总体要求,继续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要通过扩种、增种、改种等技术,稳定水稻、玉米、薯类播种面积,采取间套种植扩大杂粮播种面积。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对无人、无力耕种的土地,要采取承包、租赁、入股、代耕等多种措施,杜绝土地撂荒。
    (二)开展粮油高产高效创建。继续按照“百亩攻关、千亩展示、万亩示范”的要求,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农民群众开展粮油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四新”示范和“五良”配套集成技术运用,开展优新品种展示和推广,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转变育秧方式,实施集中育苗,每个乡镇集中育苗示范面积达100亩以上,全县集中育秧栽插面积达5万亩。推广农机农艺融合技术,开展农机示范县建设,全县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达5万亩。
(三)推进现代农业重点县建设。以成片推进产村相融产业发展和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为抓手,以“千斤粮万元钱”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加快现代农业重点县建设进度,各乡镇建立连片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1000亩。推广新型种植模式。田推广“稻/鸭/芋/菜”、“稻/鸭/芋/油”、“稻/菇”等模式;地推广“玉/豆(苕)/菜/芋”、“玉/菌”、“黑糯玉米/黑花生/香葱”等模式;香椿地推广“香椿/黑花生/秋洋芋/冬季蔬菜”、“香椿/黑洋芋/黑花生/秋冬蔬菜”等模式,切实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广“大园区+小业主”发展模式,扎实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
(四)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各地要积极组织科技人员下基层开展农业科技大培训、大示范、大推广“三大行动”,把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培训到户,提高农民科技应用水平。大力推广良种早育早栽、规范化栽培、地膜覆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大力推广水稻旱育秧、抛秧、超高产强化栽培、免耕栽培等技术,实现农业节本降耗、增产增效;大力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不断提高田间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机耕、机播(插)机收面积。
(五)及早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坚持“顺势而立、主动应对、科学避灾、积极抗灾”的工作思路,切实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避灾。对旱灾常发区和无水源保障的地方,要用以旱制旱的思路,扩大春玉米、红苕、豆类、高粱等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广节水栽培、覆盖保墒等抗旱增产关键技术;加强农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进一步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大春生产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时时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大春生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局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农技推广中的骨干作用,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搞好技术培训,抓好示范样板,指导和带动大面积生产,确保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四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业生产和粮油高产高效创建,涉农项目优先安排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粮油高产创建地区。
(四)加强市场监管。县农业局、供销社等单位要认真做好大春生产所需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具等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县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附件:大竹县2013年大春生产任务分解表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