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竹县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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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3〕5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大竹县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实现次级突破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完成市政府、市安委会下达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任务;
    (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重大隐患、道路交通及火灾隐患整治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大竹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考核办法》,对煤监、交警等部门实行控制指标管理,对乡镇和其他部门实行“零死亡指标”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力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把“打非治违”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作为解决安全生产根本问题的重中之重,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中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应急救援和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紧紧围绕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旅游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危险设施、危险环节的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
    1.煤矿方面。以资源整合为重点,全力推进企业重组,建立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优势资源的整合。加快技改进度,推进标准化建设,力争综合竣工验收12户以上,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加强“五大”生产系统建设,强力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建好安全监管最后一道防线,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大力实施瓦斯、水患、顶板、采掘头面“四项”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2.水陆交通方面。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和路面巡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和非法营运,重点加大幼儿园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摩托车违法载客的打击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落实好签单发航等制度,加强客运渡船的安全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3.非煤矿山方面。继续跟踪落实中深孔爆破和机械二次破碎、页岩矿山无爆破方式开采等先进适用技术,建成三级以上标准化企业15家以上。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做大做强一批企业,提高企业抗安全风险能力。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加大对重点管理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为主要内容的“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继续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升级改造,规范经营网点建设,真正实现专户储存、运输和销售。
    5.职业卫生方面。以《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落实为重点,完善“三同时”管理制度,全力抓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危险现状评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病患者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减少职业病发生,让劳动者安全健康工作。
    6.建筑施工方面。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各类事故的发生。
    7.消防民爆方面。加大对学校、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和照明设施等齐全完好。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民爆器材登记制度,整顿和规范民爆器材经营秩序。加强对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控。
    8.旅游安全方面。落实景区安全责任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范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加强景区道路安全巡查,在危险路段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增设安全防撞桩或安全护栏。突出做好“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9.森林防火方面。在重点林区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专职巡山护林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护林制度,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巡山人员名册和巡山日志;切实加强对森林旅游区、风景区、林区庙宇、农家乐、林区要道以及林田(土)交界处、坟园等重点部位的清理,对山火易发地采取清除可燃物等办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科技兴安水平。建立健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存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改造。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整合现有救援力量,加快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三)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狠抓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两个关键,突出破除非法利益格局和增强工作执行力两个重点,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散”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全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强化乡镇安办人员、装备、经费、职能“四个到位”,各乡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监管人员,确保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公正执法、廉政自律的自觉性,树立执法权威,自觉抵制不良侵蚀和诱惑,始终保持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继续抓好县、乡领导干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贯彻落实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水平。持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宣传的多样性、创新性、实效性,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群众自身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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