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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信箱

来信主题: 关于养猪养肉牛
来信类型:
来信时间: 2017-01-20
来信内容:

何书记你好:我在外地打工多年现已回老家刚创业,在人和乡斗立村养了7头育肥猪,等过年后想扩大规模100头以上,想问一下国家有支持吗?像建养猪场要办手须吗有补帖吗?猪保险在那里买?养猪有补帖吗?怎么补?在那里办?防疫苗免疫在那里拿?还有资金不足时候有没有无息代款吗?  养肉牛是同样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7-02-10
信箱回复: 藤利朋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反映,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咨询养殖场申办手续的问题
  养殖场不能建在禁养区,不能占用基本农田。您选择好场址后,向当地村、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包含拟建场地址、规模、占地面积等情况,村、组批准后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批同意,再送县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获得审批后的新建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污染治理设施和兽医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否则县环保部门不予竣工验收,不予颁发相关证照。
  建设竣工后,经业主申报,县畜牧食品局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才能从事养殖。
  二、关于咨询养猪惠农政策的问题
  根据上级下达的文件,2016年规模养猪惠农补助政策主要有:
  (一)能繁母猪保险。财政补贴保费48元/头,养殖户自缴保费12元/头,保额1000元/头。
  (二)育肥猪保险。规模养殖户保费28元/头﹙其中财政补贴22.4元/头,养殖户自缴5.6元/头﹚,散养户保费35元/头﹙其中财政补贴28元/头,养殖户自缴7元/头﹚,保额700元/头。
  (三)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当年内出栏50头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的粪污无害化处理以及圈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设施建设补助等。
  三、关于咨询养牛优惠政策的问题
  根据上级近几年下达的文件,2017年养牛惠农政策只有四川省2016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这个项目主要是对县内2016年6月底前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进行补助,其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与基础母牛饲养有关的圈舍改扩建、青贮池或青贮窖、粪污处理池、人工草地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四、关于咨询贷款的问题
  根据《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竹人社发〔2016〕159号)规定,对凡具有大竹县农村户籍,并在我县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创业实体补贴,补贴标准1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领办企业实体的创业农民工,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额度为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担保贷款申请,县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担保贷款由同级财政贴息。
  大竹县畜牧局、金融办工作人员分别于2017年1月23日、2月10日就相关政策和办理具体事宜向您作了解释说明。若有未尽事宜,请与县畜牧局业务股(8850451)、金融办(6219090)联系。                       
                     
                                              大竹县委书记信箱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