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高血压证办理条件 | ||||
来信类型: | 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5-01-10 | ||||
来信内容: | 您好,外公和妈妈都有高血压,家里人说可以办高血压证,请问在大竹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和条件?家里人具体的不清楚也不知道在哪里问,希望能回复一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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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1-22 | ||||
信箱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经办工作的通知》(达市医保办发〔2021〕2号)相关规定,门诊特殊疾病高血压病(Ⅱ、Ⅲ级)的认定标准为:血压监测认定收缩压≥160,舒张压≥105为2级,收缩压大于180,舒张压大于110为3级;动态血压监测血压达标准以上;心脏彩超提示高血压损害;肾功能尿素、肌酐,24小时尿蛋白异常。申请所需资料: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证或诊断证明书;有住院者提供病历资料);肾功能;尿常规;心脏彩超;心电图。 另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21〕29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高血压病(Ⅱ、Ⅲ级)又确诊为高血压可申请“两病”高血压认定。 申办流程为患者凭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带上相关病历资料,到我县范围内具有高血压门诊特殊疾病和“两病”高血压认定资质的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进行认定。 2025年1月14日,县医保局与您取得联系,就门诊特殊疾病申办政策予以解释说明,您表示满意。 (经办人:龚渝杰 联系电话:0818—6234361) 大竹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