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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12名县级领导每周去一趟交通路口推进“路口文明”
发布时间:2020-10-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落实好中央文明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坚持为民靠民惠民,重在日常经常平常,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的精神,大竹县出台《大竹县县级领导联系“车让人、人守规”路口文明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实施方案》,12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县城区12个主要交通路口,兼任路口“总调度长”。

原则上,“总调度长”每星期深入路口调度劝导活动不少于1次,每月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县级领导的表率示范作用,破题“主要交通路口”这一创建难点。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燕指出,值守交警、文明劝导员、各责任单位志愿者要用文明的语言、温和的态度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引导市民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带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到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

据悉

“车让人、人守规”路口文明志愿服务劝导活动采取抓劝导、抓教育、抓执法的方式方法,保障劝导活动的有效性,促进交通秩序越来越好、环境越来越优美。

抓劝导

①劝导并纠正行人“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或斑马线上行走,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从绿化带抄近道”等行为;②劝导并纠正机动车、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闯红灯”等行为;③劝导并纠正摩托车、电瓶车“加装遮阳伞,逆向行驶”等行为。

抓教育

设置“五选一”处罚套餐,由不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教育点”自行选择,接受处罚教育。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②抄写《文明劝导廿一条》《大竹县市民文明公约》《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一次;③协助公安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纠正“乱穿乱翻”不文明行为1次;④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专题片;⑤以“本人于某月某日,在某地,因某不文明行为被志愿者纠正,请各位亲朋好友以我为戒,做文明大竹人!”格式制作警示内容,发微信朋友圈集赞20个。

抓执法

①交警大队对各类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见了就管、管了就罚”,形成“严管重罚”的整治态势。②对拒不接受“五选一”处罚套餐的,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胡搅蛮缠,阻碍管理和执法的,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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