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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2-16 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王明建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解决城区停车难引起乱停乱放的几点建议》(第02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车库改变用途应回归本位”和“闲置停车位对外停车”建议

  1. 从全县角度出发,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部分地下停车场被改作商业用途,最典型的如煌歌广场H区地下车库,租赁给家乐福改建为地下商场。根据2013年7月2日《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和相关会议精神,该地下商场“租期满后自行解除商业用途并恢复地下车库功能”。

  2. 我局于开展了“清理规范城区停车场”专项行动,召集全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召开了车位摸底专项工作会,要求各房企要以为政府、社会分忧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本项目楼盘停车位的对外开放工作。经对城区43个房地产竣工项目停车位的清理,各项目共有车位5555个;售出车位1998个,剩余车位3557个,其中有意愿将车位对外有偿停放的1817个,其余的不愿意对外有偿停放。亟需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对那些响应政府号召将车位投放市场的房企予以激励,出资对其进行补贴。

  二、关于“单位部门和小区增设对外停车”和“加快完善社会停车场的建设”建议

  一是在适当区位规划临时停车位。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区位未建设停车位,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在金利多小区、幸福小区、双燕路、煌歌广场等地段设置了临时停车位,并加强管理。二是合理规划社会停车场。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我县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我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在北塔公园对面、荷兰映像对面、金利美市场以东、双马车站后面、财政局后侧、芙蓉城后面规划社会停车场,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已建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对擅自将停车位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严肃查处,坚决纠违,督促其恢复停车位。2016年,我局在六一桥、胜利街小学、县房管局对面等位置新建了社会公共停车场,2016年10月底已经交付使用。

  三、关于“新建项目配套修建停车库”建议

  按照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要求,加强各小区配套建设停车位。对新开发楼盘按规划要求配建停车位,在其规划设计方案、竣工验收等环节中,对停车位建设予以严格审查,并监督其不改变使用性质。目前,新城区小区停车位能满足停车需求。

  四、关于“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建议

  积极配合公安局、城管局及交通局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送到千家万户,使每位驾驶员甚至每位居民牢固树立规范停车的交通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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