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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5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县综合执法局:

现将李亨祥委员在县政协十四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大竹城区道路脏乱治理力度的建议》(第05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由于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增长快,城区道路建设滞后,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法规意识淡薄等原因,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比较混乱。尤其是渣土车乱象问题突出,针对上述问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决战决胜的信心,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全警出动,真抓实干,忠诚担当,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全力保障竹城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针对渣土车等工程车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造声势,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迅速将城区渣土车等工程车综合整治工作的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企业、私营个体及驾驶员朋友,使广大人民群众深知开展城区渣土车等工程车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喊打、积极预防”的浓厚社会氛围。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四类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宣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他们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二、严格路面执法纠违,加大处罚教育力度。

针对渣土车等工程车大多在夜间行驶的特点,县交警大队科学合理的安排勤务,采取集中夜查与区域性分散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渣土及其它工程车车行经路线的巡逻管控,加大对渣土车的检查力度,要对渣土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闯红灯、违停、随意掉头、逆向行驶、改装拼装、使用假牌假证、套用牌证、超速超载、逾期未年检、报废车上路、抛撒滴漏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首先应现场拍照取证固定证据,然后,将车辆依法暂扣,要求驾驶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经消除其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罚后方可放行。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仍然上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并予以强制报废,并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震动一方的目的。同时,每季度组织渣土运输企业的驾驶员参与一次集中教育学习,通报有关情况,表彰优秀驾驶员,批评屡教不改的违法驾驶员,并在新闻媒体上适时予以曝光。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从过去整治行动情况来看,对于渣土车等工程车驾驶员来讲,整治的风头一紧,他们就会收敛,当整治的风头一过,他们就会我行我素,放任自流。因此,针对上述现象,我局 交警大队切实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工作措施,要求运输车辆车厢必须密封、覆盖、防尘,做到合法上路、净车上街,严禁渣土车辆沿途遗散、泄漏、流失载运物。交警大队严查严处渣土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制度,规范渣土车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城区渣土车等工程车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城区环境优美。

 

大竹县公安局

2019年5月8日

 

 

 

 

 

 

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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