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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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函〔2017〕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竹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大竹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落实全民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社会保险全覆盖,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7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以全民参保、法定人员社会保险全覆盖、实现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通过采取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推动建立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载体。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信息资源,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范围、目标和任务

    (一)登记范围

    全县辖区范围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我县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我县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二)总体目标

    2017年8月底,完成已参保人员的数据比对和清理,完成辖区范围内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实现参保登记数据集中管理,促进各类人员依法参保,确保参保扩面不留死角,实现我县社会保险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指标体系、指标项目、数据标准整合城乡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与编办、公安、民政、教育、卫计、工商、税务、统计等单位提供的数据信息,采取交叉比对、入户调查的方式,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逐步建立起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的基础数据库。

    三、工作安排

    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严格按照《四川省全民参保登记经办工作规程(试行)》进行,于2017年6月全面启动实施,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至7月31日)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成立大竹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形式、对象和工作方式,采取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不断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8月1日至8月30日)

    1.数据整合。以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数据,及时按要求上传至省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结合其他政务数据,逐一比对完善人员基础信息,逐步生成以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标识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2.业务培训。做好与省、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对接,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统一登记指标项目和数据采集标准,明确数据比对方式、入户调查模式等,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3.入户调查。结合前期比对结果,确定入户调查对象,县社保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全民参保登记经办工作规程(试行)》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乡镇(街道)要有专人按要求做好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数据核查梳理和系统录入。

    (三)数据管理阶段(2017年底前)

    社保经办机构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对采集的信息及时上报并适时更新和动态管理。科学分析参保人员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社会保险“精准扩面”。

    四、职责分工

    (一)县人社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具体工作实施主体,负责收集各乡镇(街道)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比对和入库,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和动态维护,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业务系统接口改造和数据库的建设维护,研究制定全民参保登记经办流程,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处理比对、入户调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县委编办负责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等与全民参保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三)县发改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相关数据对比工作。

    (四)县教科局负责提供全县在校学生等相关数据。

    (五)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等相关数据信息。

    (六)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县社团组织、低保人员、殡葬信息等相关数据。

    (七)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专项经费。

    (八)县卫生计生局负责提供计划生育管理等相关数据。

    (九)县工商质监局负责提供全县工商登记单位等相关数据。

    (十)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指导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统计业务工作。

    (十一)县国税局负责提供全县工商登记单位国税缴税信息。

    (十二)县地税局负责提供全县工商登记单位地税缴税信息。

    (十三)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所辖区域内入户调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入户数据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为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各项工作,对入户调查队伍高标准、严要求,对被调查对象积极动员,做到户不漏人、人不缺项,切实摸清我县适龄人员参保情况。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扎实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召开相关会议、开展现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政策宣传,为提高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促检查。县政府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体制机制,适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监督指导,协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县人社局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乡镇(街道)、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实地督导,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大竹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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