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1〕1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2011年狂犬病防制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2011年狂犬病防制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大竹县2011年狂犬病防制工作计划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1年狂犬病防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达市狂办〔20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全年无狂犬病疫情发生。
(二)全县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拴养率、违规犬只捕杀率、狂防知识知晓率、犬伤患者伤口正确处理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达100%。
(三)县城区、各乡镇场镇、公路沿线、风景区“四不见犬”。
(四)全县犬只登记册、申请表、准养证、免疫耳牌等统一管理。
二、具体任务与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领导,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狂犬病防制工作,将狂犬病防制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县人民政府与狂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签定责任书;县狂防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分析狂犬病疫情,落实犬只“管、免、灭、测”等相关措施。
(三)近三年发生过狂犬病疫情的竹阳镇、白坝乡2个乡镇为狂犬病疫点,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10年狂防办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其他乡镇和疫点三公里范围外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拴养率达到100%。
(四)2011年新发狂犬病疫情的乡镇必须在疫情发生一个月内完成疫点三公里范围内所有犬只捕杀工作。
(五)各地、各部门定期进行工作自查,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报表(附件1)于4月20日、8月20日、12月20日前报县狂防办(设在县疾控中心,电话6239729)。
(六)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切实开展好春节期间狂防突击活动,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春季狂防突击活动的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集中审批、办证、捕杀等工作。竹阳镇城区违规违章犬只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捕杀,竹阳镇农村违规违章犬只由竹阳镇政府组织捕杀;其它各乡镇违规违章犬只由当地政府组织捕杀,片区派出所及当地人武部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和各乡镇要于3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县狂防办,县政府将于4月上旬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要开展好秋季和重大节假日违规犬只集中捕杀行动,其它时段常态开展工作。
(七)犬只带毒检测:2011年犬只测毒任务,待市上下达后另行通知。
(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个体诊所狂犬病防制知识培训率100%;各地中小学校狂防知识健康教育授课面和学生知晓率100%。
(九)狂犬病疫情报告时限:发生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例,于12小时内电话报告县狂防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做到“领导、机构、措施、经费”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狂防工作指挥部,落实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并于2月底前将办公室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和年初工作计划报县狂防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高度重视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抓住犬只春防和9月28日“世界狂犬病日”的有利时机,深入持久地开展狂犬病防制法规和防制知识宣传。
宣传内容具体包括:县狂防办印制狂防知识宣传活页,各乡镇可到县狂防办领取,发放到各家各户;县电视台定期开展狂防工作宣传;各乡镇书写宣传标语,场镇不少于5幅,公路沿线及各村不少于10幅(附件2);各中小学校开设狂防知识课,确保学生狂防知识知晓率达100%。通过宣传教育,使养犬户依法养犬,合理养犬,使犬伤患者及时去正规医疗机构规范处理伤口,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免疫制剂,克服侥幸心理,做到科学防病。
(三)强化协作,齐抓共管
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狂犬病防控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防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强化督查,逗硬奖惩
该项工作将纳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2011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要层层签订狂犬病防控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防制目标,严格逗硬奖惩。县政府督查室和狂防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地狂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措施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主要领导要作出书面检讨,对严重失职的领导或当事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28日,开展犬只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数据准确、表册统一、项目齐全、填写整洁;2011年2月1日—2011年4月30日开展犬只免疫注射、挂牌、发证工作。
(二)2011年5月,各地开展查漏补缺、资料完善和归档保存,并转入犬只日常化管理工作,要随时组织对违章养犬、野犬、流浪犬、狂犬和疑似狂犬的捕杀工作,防止狂犬病毒在动物间传播蔓延,杜绝犬只伤人(畜),消除疫情发生隐患。
(三)2011年10月后,县狂防办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狂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迎接市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附件:1.大竹县2011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情况报表
2.狂犬病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