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2005—200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审计情况》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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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8〕21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转《2005—200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审计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校:
    《2005—200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审计情况》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5—200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审计情况

    达州市审计局于2008年6月至8月对我县2005至200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达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达审行报[2008]32号)和《达州市审计局关于大竹县2005至200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审计决定》(达审行决[2008]119号)所提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危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对各自所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加以完善和整改,并按要求抓好抓落实。现将有关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虚报D级危房面积14421m2,获取上级资金684.88万元,其中:用于新扩建项目293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改建项目债务234.82万元,用于维修52.06万元,用于非规划建设项目105万元,予以纠正,并处以12万元罚款。其中:庙坝小学7300元、牌坊中小学7700元、清水中小学14000元、幸福街小学4800元、观音二小6000元、观音中学24700元、周家中学8500元、观音小学6300元、高明二小8500元、石子职中16800元、周家小学15400元。
    (一)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用于新扩建项目293万元。部分学校为了改善校园教学用房,解决新扩建项目资金缺口,2005至2007年以虚报危房面积(特别是D级危房)的形式争取校舍维修补助资金293万元用于学校校舍新扩建项目。其中:石子职中50万元、双溪中心小学43万元、观音中学150万元、竹阳镇幸福街小学50万元。
    (二)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234.82万元。部分学校由于以前年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2005至2007年在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时,就以D级危房的名义向上争取资金,实质上所申报维修改造项目已不存在或已用其他资金予以修建,而是将争取到位的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234.82万元。其中:文星中心小学40万元、东柳中心小学25万元、莲印初级中学4.3万元、妈妈中心小学20万元、庙坝初级中学20万元、乌木小学20万元、乌木中学5万元、牌坊中心小学4.32万元、清水镇拱桥坝村小10万元、童家中心小学25万元、观音金雁村小10万元、姚市初级中学20万元、观音二小30万元、清水二小1.2万元。
    (三)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用于其他维修52.06万元。由于存在虚报、多报D级危房面积,多报少建项目、虚假立项等情形,学校将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或维修改造后的结余资金52.06万元用于其他维修。其中:大竹中学6.08万元、牌坊中心小学15.68万元、清水二小4.8万元、高明二小15万元、高穴中学6.5万元、黄家中心小学4万元。
    (四)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用于非规划建设项目105万元。川主中小学申报立项为学生宿舍,而实际用于修建厨房和围墙25万元,周家镇中心小学申报立项新建教学楼,而实际用于修建明德小学30万元;清水镇中心小学申报立项新建教学楼,而实际用于修建明德小学50万元。
    二、多报少建建筑面积1041m2
    2005至2007年部分项目学校在维修改造项目建设中,实际建筑面积比县发改委立项批复的计划建筑面积少建1041m2。其中:川主中心小学235m2、黄家中心小学177m2、杨通中心小学78m2、观音金雁村小55m2、高穴中学125m2、四合中心小学34m2、中华中心小学12m2、童家二小325m2。
    三、超计划建筑面积4229m2
    2005至2007年部分项目学校在维修改造项目建设中,实际建筑面积比县发改委立项批复的计划建筑面积多建4229m2。其中:柏家中小学96m2、妈妈中小学40m2、童家中小学326m2、李家中小学23m2、清河中小学332m2、石子中心小学20m2、文星中心小学251m2、观音中学1988m2、石河中学1103m2、观音二小50m2。
    四、D级危房未拆除面积12876m2
    由于部分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小布局结构调整,多数学生集中到当地乡镇中心小学就读,大部分村小教室已经闲置,2005至2007年学校在申报立项D级危房改造项目时,将已经闲置的部分村小D级危房教室也纳入了申报改造范围,而学校在实际改扩建时,并没有纳入改造范围;另有一部分学校因为维修改造项目至今尚未启动,导致的D级危房未能拆除。仍在使用的D级危房有4484m2(大竹中学、双溪乡中小学、石桥铺中心小学),已封存的有8392m2(东柳中心小学695m2、黄家中心小学1100m2、牌坊中心小学576m2、童家二小138m2、杨通中小学348m2、二中800m2、李家中小学325m2、八渡中小学50m2、石子中心小学539m2、四合中心小学527m2、文星中心小学2379m2、中华中心小学915m2)。
    五、虚假立项争取上级维修改造资金
    大竹县2005至2007年,在向上争取中小学维改资金时,县发改委共出具了42项立项审批文件,经审计核实,向上级申请的中小学维修改造资金到位后,除4个项目资金是按照县发改委向上申报资金时的立项文件执行,其余项目一部分使用的是以前年度立项文件,另一部分项目由县发改委重新立项批复。原向上申报资金时立项文件属只有文号而无文件内容。
    六、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部分学校所修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已完工并已使用多年,学校也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但至今却未与承建方一起办理竣工决算,也没有得到财政部门的批复,无法准确核定工程价款,造成学校无法及时列报支出,无法增加固定资产。如周家中学、观音金雁村小、李家中心小学、清河中心小学等。
    今后,在实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时,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1]7号)和《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县教育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校舍维修改造工作中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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