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6〕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函〔2016〕14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2016年9月25日起,全县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指导原则
一是标准统一规范。严格执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
二是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三是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
四是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以“三证合一”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为基础,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加以完善。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质监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要录入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积极推进“五证合一”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实现“五证合一”网上办理。
(二)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制定统一的信息标准和传输方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数据信息在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有效融合使用。县工商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及时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及变更、注销等信息通过省“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给县人社、统计部门,县人社、统计部门按照需要对共享的信息在本系统内部流转运用,同时按部门间协同工作需要将内部新产生的相关信息回传至省“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企业登记信息无法满足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需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统计机构在各自开展业务工作时补充采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统计机构在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后,要及时依法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省“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县工商质监、人社和统计部门要及时接收、获取数据,并做好数据的导入、整理和转换工作,确保共享信息在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有效融合使用。要建立相互间数据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确保共享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
(三)做好登记模式转换衔接工作。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县工商质监局将相关登记信息录入省级交换平台。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县工商质监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2018年1月1日前,原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县工商质监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县工商质监、人社和统计部门要依法合理、安全使用年报信息。
(四)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县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2018年1月1日前,对于企业持原有证、照办理的备案、审批等,不要求企业因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而再行办理变更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
(五)加强办事窗口能力建设。围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系统加强业务培训,使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加快办事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加强办事窗口人员力量和绩效考核。健全行政相对人评议评价制度,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逐项落实改革任务。
(二)强化业务协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各职能部门间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工商质监、发改、人社、统计、法制、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确保改革各个环节运行顺畅。县工商质监要加强窗口建设,做好执照换发工作,及时共享信息;县发改局要统筹协调,推动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部门要及时做好本系统的改造,确保改革后新旧业务管理的有序衔接;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完善“五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县法制办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做好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订、完善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避免因改革实施过程中工作衔接不到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延误工作进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责任。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