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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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06〕6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县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2006]75号)精神,现就我县加快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邮政业是重要的国家公用事业,具有强大的网络系统、完整的物流系统、高效快捷的信息处理和资金结算系统,在服务“三农”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邮政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既是邮政主动适应农村市场需求,延伸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重大举措,更是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创新“三农”服务方式的有效途径。不仅有利于减少农资流通环节,降低农资价格和农业生产成本,有利于售后跟踪服务和技术、新成果推广,而且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堵塞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农村市场,避免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把邮政服务“三农”工作作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万村千乡”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积极支持,有序组织,推动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大力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指导、密切配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作为贯彻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来抓,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新动态、新成效,使广大群众认识、了解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有关内容、服务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加,竞相购买,从中受益。要切实帮助解决邮政服务“三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邮政部门根据乡镇、村组规模,合理确定服务网点的数量和规模,对其选址、用地等给予大力支持。要安排邮政部门参加涉农工作会议,有关文件、信息要及时发到邮政部门,大力支持邮政服务“三农”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三农”政策宣传以及农业、科技、农资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服务。工商、农业、林业、畜牧、质监、物价、文体、商务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研究解决邮政服务“三农”中配送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农副产品、科技图书等经营活动的市场准入、质量价格监督等方面的问题;税务部门要为邮政服务“三农”业务给予宽松的税收政策;供销、商务等部门要对邮政服务“三农”业务给予指导和服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结合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运用,协助邮政部门开展技术指导,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邮政部门要加强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打造诚信、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品牌,推动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要根据乡镇、村、组规模,规范服务“三农”网点和服务功能,尽快形成健全的直接服务“三农”的邮政网络体系。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家电、日用品、农副产品等农村生产生活资料配送服务为重点,按照渠道畅通、配送高效、服务优良、质量保证的原则和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邮政服务“三农”工作。要教育培训职工依法、诚信、文明、安全地开展服务,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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