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2日,县政府召开第16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审议《大竹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议题。县长李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副县长陈勇、王英、任黎、杨红升、刘杰,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高鹏出席会议。县人武部部长陈伟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轩、县政协副主席李昌权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会议决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做到学法知责、尽职履责;县水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严禁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构建筑物,对占用行洪河道的建构筑物,依法实施搬迁或拆除;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严格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汛期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属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大汛期应急值守抽查力度,并及时予以通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学习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工作的考察报告》,传达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会议、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竹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县城管执法局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大竹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精神,加强与市城管执法局和县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
会议审议了《大竹县“十三五”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大竹县“绿化全川”行动2017年城乡绿化实施方案》《大竹县2017年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重点项目储备表》《大竹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