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 大竹县与渠县交界处多家露天矿山越界开采、非法侵占林地现象突出,生态破坏严重,未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群众反映强烈。 |
责任单位 | 大竹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何长华 |
联系电话 | 15808186345 |
整改目标 | 加强监管,落实生态修复要求。 |
整改措施 | 1. 开展露天矿山专项综合整治,县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调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立即立案调查处理。 2. 2020年8月底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2020年12月底前按要求完成生态修复。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 成立包括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经信局等单位在内的大竹县非煤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专班,开展对露天矿山的的巡查和整合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2018年以来,对全县非煤矿山非法越界开采、生态修复不到位、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共计处罚58件,罚款488.1104万元(其中自然资源局处罚22件,罚款85.4268万元;林业局处罚36件,罚款402.6836万元。) 2. 全县26个已取得合法矿权的露天矿山企业已全部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且于2021年6月编制完成了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目前已按照“二合一”方案和综合整治方案完成生态修复,累计修复面积830余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