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 | | 网站支持IPv6  
县煤监局建立“三个体系”强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
发布时间:2018-04-16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一是建立瓦斯综合治理体系。以瓦斯治理零超限为原则,完善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汇报制度、瓦斯超限分析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瓦斯管理制度,抓好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治理工作。

  二是建立水害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以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为原则,以探、防、堵、截、排为手段,督促企业准确掌握矿井周边水文地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三是建立防灭火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各煤矿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测试,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运输皮带、风筒等材料,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违规违章电气焊作业,严禁使用与矿井瓦斯灾害等级不符的火工产品,并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