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大竹县公安局“三张网”构筑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线,提高群众安全感。
一、借力平台驱动,筑牢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网”。一是搭建联动平台。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进行工作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成立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经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大竹中队等单位为成员,搭建起多部门相互联动协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平台。二是整合优势资源。有效协调整合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力量,实现公安机关、交通运输局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合力,县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一起会商、研究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助力部门联动,织密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控网”。一是开展联合巡查防控。按照“整体防控,重点加强,专群结合,公秘结合”的要求,整合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力量,真正形成严防严控严打严治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全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抽调人员开展巡查防控,在车站和重点公交、长途客运车站做到站站有警力。强化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线路武装巡逻,落实分区负责巡查巡检制度,设岗布点严密查控。强化视频动态巡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可疑情况,维护秩序。二是彻查狠治隐患漏洞。县公安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组建联合检查组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行动相结合,以防纵火爆炸、防刀斧砍杀等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行为为重点,督促城市公共交通逐车厢配齐安全锤、灭火器和必要的救生器材,在重点长途客运车站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机、防爆毯、防爆罐、防护服等必要的防护防爆器材和应急处突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装备完好无损。大力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公共交通车辆内安装监控探头,并将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以便公安机关随时了解公共交通车辆动向,遇到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掌握现场情况并及时处置。三是建立健全安检制度。强化安检措施,坚持人机结合、常态安检和临查抽检相结合,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安检制度,坚决阻止爆炸物品、汽油、酒精、香蕉水、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在车站及长途客运起始站安装X光机、安检门,配备手持探测仪等器材,配足安检员,建立常态安检制度,做到逢包必查、逢液必查;有条件的尽量实行人、物同检。在一般车站配备手持探测仪等器材、设备,加强临查抽检;加强对安检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安检人员培训,通过“看、闻、问、查”等方式,注意发现、报告、控制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做到逢包注意、可疑必问、违禁拒载,严禁违禁物品上车,确保公共交通安全。
三、聚力群众推动,固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守护网”。一是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依托基层单位,动员组织治安志愿者、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治安积极分子,佩戴红袖标,在城市公共交通车站协助民警执勤,帮助运营单位维护站车秩序,及时发现违禁物品、报告可疑情况,积极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在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企业、人员中物建治安信息员,收集情报信息,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重大可疑线索、帮助破获重大案件及有效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抓获犯罪分子的,给予重奖。二是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武警和运营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制订应急预案,加强实战合成演练,切实做好力量调集使用、现场组织指挥、部门联动协作、装备配备更新等准备工作。组织公安、消防、武警等力量动中备勤,督促指导运营单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加强应急救援处置、现场封控、性质核查、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引导,严防诱发、产生连锁反应。对有关重大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上级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三是落实安防主体责任。督促运营单位树立“运营服从安全”的理念,建立落实日常安防工作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视频监控等技防系统建设,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内部防控网络。建立落实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制度,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责任心,提高其识别违禁物品、发现报告可疑情况、制止不法行为和组织疏散逃生等方面的能力。在城市公共交通车站、车厢张贴、发放安全提示,播放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技能,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提高自救和救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