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的知情权、表达权、管理权,大竹县财政局采取“四举措”促进三资管理公开透明。
一是内容与说明按规公开。出台大竹县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开的内容与说明作了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二是培训与督导促进公开。每年将公开的内容纳入一年一度的农村财务人员培训与审计检查的内容,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落实。
三是线上与线下同步公开。利用微信公众号与村级财务公示栏进行公开,满足村民与外出务工人员对三资管理的知情权。
四是奖励与惩罚强制公开。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村(村民委员会)扣减当年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