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 号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 的学习、考试、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 2022 年高考、中考期间(2022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环境噪声管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建设施工夜间(每日 22:00 至次日 06:00)作业,特 殊工程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 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 禁鸣喇叭的规定。
七、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中的噪声污染,夜间(每日 22:00 至次日 06: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装修。
八、在高考(6 月 6 日至 6 月 8 日)和中考(6 月 13 日至 6 月 15 日)考试期间,除应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城区禁止 从事产生噪音影响的各类施工作业及其他产生噪音影响的行为。
九、生态环境、公安、综合执法、住建、市场监管、文体旅 游、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并组织人员在城区主要地段昼夜巡查。
十、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 部门做好 2022 年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 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大竹生态环境局:6245851 或 12369
县公安局:110
县综合执法局:6213602
县住建局:6224071
县市场监管局:6225713 或 12315
县文体旅游局:6221224
县交通运输局:622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