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县住建局进行了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2022年2月18日,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
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组会4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解压实各级责任、指导督促整改进度,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形成共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印发了《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关于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县住建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竹住建党组〔2022〕33号),对11个具体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坚持每月总体部署,在党组会、职工会、中层干部会等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布置每月工作任务,分管领导每周亲自过问、适时专题调度,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整改责任层层压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坚持持续用力,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把专项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统筹推进招投标领域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扩大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截至目前,共制定规章制度8项。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反馈的4方面9大类11项问题,县住建局逐一进行了分解细化,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 关于“推动招投标领域制度改革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专题集中学习。2022年3月4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招投标领域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定期组织学习,坚持每月通过党组会、职工会、中层干部会等形式,组织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学习招投标领域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截至目前,定期组织学习6次。三是突出重点学习,在2022年3月4日的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专题学会上,重点学习了市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的《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与会人员就如何在住建系统落实这一创新制度进行了热烈讨论,达成了共识、明确了目标。
2. 关于“贯彻落实政策法规浮于表面”问题
学习培训不扎实。对涉及招投标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招投标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制定的招投标领域内控制度不够了解,所属路灯管理所、园林局个别工作人员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不够熟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年初制定了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覆盖局党组、机关股室、局属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全面提高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招投标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招投标领域专题讲座,2022年5月13日,组织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培训学习了2021版招标文件、达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投诉异议处理办法,并在培训后组织现场答题。三是坚持学习培训向下延伸,印发《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竹住建发〔2022〕99号),代建中心、园林局、市政处、路灯所、兴竹公司等作为项目业主的局属单位及时组织内部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
3.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2条相关要求收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整改。一是立即在住建系统内开展全面自查,收集到到近年来采购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光盘或纸质文件)共17个。二是举一反三梳理重大风险点,全面梳理招投标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形成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三是健全了招投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控机制,从4方面梳理形成5类8个风险隐患防控点,全面防范化解、消除隐患于未然。
整改时限为2022年9月底,继续收集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二)责任主体在招投标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
4. 关于“履职不主动”问题
局党组在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开展前少有专题研究和总体安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年初制定了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年度工作计划,于2022年2月25日党组会审议通过,系统内正式印发《2022年大竹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计划》(竹住建发〔2022〕14号)。二是坚持每季度1次在局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3月22日局党组审议通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落实局党组部署,纵深推动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各方面工作,每季度报告系统治理进展情况,每半年总结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目前,已完成一季度系统治理进展情况总结报告。
5. 关于“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对其下属单位作为业主的招投标项目缺乏监管。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整改。一是印发了《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招投标领域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竹住建发〔2022〕107号)对局属单位作为业主的招投标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上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目前在局属单位作为业主的招投标活动未发现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等问题。二是健全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印发《大竹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竹住建发〔2022〕97号),对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系统内外项目有效监督管理,保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活力。
整改时限为2022年10月底,对作为招投标项目业主的下属单位持续加强监管。
6. 关于“执法力量配备不合理”问题
2017年县招投标管理站机构改革被撤销后,招投标股履行监管职责力量薄弱,目前仅有2名借调人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3月22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系统内调剂工作人员1名到招投标股帮助工作。二是2022年2月25日,建设监察大队成立招投标领域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及小组成员,加强与招投标股工作衔接、定期会商,住建系统招投标领域执法体系更加顺畅。
(三)党员领导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中作风建设、廉洁从业情况
7. 关于“采购关口把控不严”问题
(1)一是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路灯管理所2019年实施的白沙路景观路灯安装工程采购和2021年实施的高速公路重庆入口路灯安装工程采购,在县政府常务会尚未下发决定事项通知书前先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了《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竹住建发〔2022〕107号)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审批程序自查自纠,作为采购业主的单位形成了自查报告和台账。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强化内部采购管理制度,项目审批完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再进行实施。
(2)二是不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把握不准、执行宽松,存在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货物自行采购的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1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出台了新的《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管理制度》(竹住建发〔2022〕82号),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二是2022年4月2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竹住建发〔2022〕75号),对公务卡结算、大额资金支出、财务审批、公务接待费、公务租车、限额内货物和服务采购、差旅费报销、文印及宣传费用、票据审核、资金拨付、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规范。
8.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一是招标文件审查不严格。2020年创新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代理公司将控制价挂网填写错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了《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竹住建发〔2022〕107号)在住建系统内全面开展了招标文件审查自查自纠,形成了自查报告和自查台账。二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挂网招标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签字,确保挂网招标文件准确无误。三是对不能按时履约的招标代理机构“零容忍”,如:对代理创新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解约。
(2)二是评标过程不严谨。路灯管理所个别政府采购资料存在采购报价有改动痕迹、投标人报价单签字不齐全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了政府采购项目评标过程自查自纠,作为采购业主的单位形成了自查报告和台账。二是出台了《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竞争性谈判管理制度》,对使用政府资金未达到政府采购金额的项目,按程序邀请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全程严格监督落实采购价格,坚决杜绝报价改动和投标人签字不齐等现象发生。
(四)招投标领域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9. 关于“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不顺畅”问题
对上级关于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要求掌握不准、落实乏力,存在监管职责模糊不清、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等现象,对违法违规行为震慑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整改。一是出台了《大竹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大竹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大竹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制信用记录管理制度》《大竹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局内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我县建筑业健康发展。二是招投标股、建管股、质安站、建设监察大队联合做好标后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到位的中标人发出监督意见书,涉嫌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移交监察大队调查处理。2018年以来,向建设监察大队移交线索10件,立案查处9件、初步调查1件。
整改时限为2022年12月底,持续落实招投标监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学习为先,对照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坚持每月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招投标领域的重要文件、讲话精神、政策法规,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系统招投标领域工作开展的内在动力。
(二)持续整改落实。整改为要,对照整改责任清单,压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整改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每月调度、季度小结、半年及全年总结,按照整改时限逐一整改、逐项销号,确保整改实效。
(三)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为本,对照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事中监管、事后备案和标后督查,在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过程中,一经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住建局巡察整改办反映。联系电话:0818-6220772;通讯地址:大竹县一环路东段212号;邮政编码:635100;电子邮箱:633729@qq.com。
中共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