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天城镇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等协调发展。
(二)2023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天城镇人民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为工作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一是加快对各村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设,突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突出转型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充分利用各种政策支持,发展相关产业。二是发展科教文卫、广电体育事业、计生工作;加强民政、社会保障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强化乡财政的监督职能,加强运维资金、项目资金和农村“三资”监管,实现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完善乡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场镇的周边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天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天城镇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天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7577635.92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7577635.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5235.92元,占100%,上年结转1424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7577635.9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5099.00元,占36.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400.00元,占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700.00元,占10.69%;卫生健康支出214813.12元,占2.83%;城乡社区支出270612.8元,占3.57%;农林水支出2874438.40元,占37.93%;交通运输支出175807.60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394765.00元,占5.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77635.92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77251.52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7251.52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7635.92元,其中上年结转1424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5099.00元、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4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7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214813.12元、城乡社区支出270612.80元、农林水支出2874438.40元、交通运输支出175807.60元、住房保障支出394765.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77635.9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77251.52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项目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5099.00元,占36.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400.00元,占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700.00元,占10.69%;卫生健康支出214813.12元,占2.83%;城乡社区支出270612.8元,占3.57%;农林水支出2874438.40元,占37.93%;交通运输支出175807.60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394765.00元,占5.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 2023年预算数为2637799.00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35000.00元,主要用于: 乡镇人大组织运行维护费、 人大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25000.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代理会计核算经费及培训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 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办公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 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妇联及关工委、共青团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7300.00元,主要用于: 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上年结转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上年结转224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512913.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缴纳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23927.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2023年预算数为234304.00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岗位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3年预算数为38556.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3年预算数为88143.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缴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73654.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缴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53016.12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对职工的医疗补助缴费。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2023年预算数为210612.8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6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23年预算数为164622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经费。
20.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05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3年预算数为964714.4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工资、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
22.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2023年预算数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即运维资金(维修道路、错车道、堡坎、标牌指示等)。
2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道路建设(42):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
24.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 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经费。
25.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2023年预算数为81807.60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养护支出。
26.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上年结转70000.00元,2023年预算数为24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经费及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 农村道路安全劝导员。
2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394765.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86993.12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8511.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7172.00元、津贴补贴629016.00元、奖金605985.00元、绩效工资4224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2913.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9184.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016.12元、住房公积金394765.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86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859.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4324.00元。
公用经费77848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360.00元、印刷费66328.00元、电费72000.00元、邮电费60000.00元、差旅费100000.00元、会议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65312.00元、培训费1000.00元、工会经费59190.00元、福利费58902.00元、其他交通费139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19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31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公务接待费6531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我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16328.0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3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3年,大竹县天城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8482.0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8271.00元,减少2.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竹县天城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大竹县天城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