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民政局“三举措”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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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拓展低保范围。根据民政部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县民政局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社会救助规范有力。从2022年7月起调整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8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8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9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30元/月。1-12月保障特困供养对象80130人次,新增301人,4747.733万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对象488309人次、13162万元。

优化审核确认流程。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500元及以下)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民政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核对和监督指导。落实群众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只需提供“一证一书”,即: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实现社会救助申请“零证明”“零门槛”,以提升办理效率。2022年12月,范围扩大所有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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