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来源:大竹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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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巩固拓展发〔2023〕1号)和《四川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川乡振发〔2023〕24号)要求,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时间

4月26日—6月20日。

二、排查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县所有农村地区、农村人口进行全面排查。

排查方式

采取村级研判、入户核查、电话了解、微信联系等方式进行排查。

四、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7500元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所有农村地区、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按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确保应纳尽纳。一要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二要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三要对2023年以来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一要排查帮扶措施是否制定,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二要排查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是否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三要排查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四要排查有劳动能力、有意愿且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监测对象,经乡村两级确认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稳定消除风险。一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收入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二要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对“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全额或最高档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并在国家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以县为单位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确保数据精准。一要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全面,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缺失。二要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准确,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准确。

(七)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一要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网格体系人员力量,压实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二要健全风险发现机制,优化完善县级部门推送风险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制定印发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引导农户自主申报。三要健全快速识别机制,进一步优化认定工作流程。四要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县级帮扶措施库。五要健全风险消除机制,规范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确保稳定消除风险。六要建立工作奖惩机制,要明确网格管理、风险线索推送核实、识别认定、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的考评方式、内容及奖惩措施。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培训(4月26日—5月10日前)。

1.县级动员部署业务培训。一是动员部署。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定《大竹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大竹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全县集中排查工作。二是业务培训。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县乡两级网格力量业务培训,对集中排查工作时间、排查内容、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2.部门筛查推送风险信息。县级相关部门监测员将风险线索信息推送至县乡村振兴局。

县卫健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医疗机构新增确诊大病、重症慢性病或突发疫情重症等农村患病成员信息。

县医保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基本医疗合规保障后个人自费开支较大(个人连续累计一年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信息)的农村大病、重症慢性病等患者信息。

县教育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新增义务教育阶段疑似辍学学生信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的学生信息。

县住建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认定C、D级危房的农户信息、遭遇地质灾害区域及人员信息。

县水务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农村饮水安全未实现保障的农户信息。

县公安(交警)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伤亡农户名单和突发治安刑事案件造成的重大伤亡农户信息。

县民政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2023年以来拟新增农村低保、新增农村低保、特困对象,以及上月重特大疾病救助、给予各类临时性救助帮扶的农户信息。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中心)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外出务工返乡回流未就业、农村领取失业补助的人员信息。

县农业农村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大宗农副产品受市场影响、自然灾害、病虫害等造成重大损毁、减收区域村组及农户信息。

县信访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在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人员信息。

县林业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受森林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农户信息。

县妇联和团委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农村妇女儿童权益受损人员信息、农村两癌人员、农村妇女儿童生活陷入困难人员信息、农村青少年困难人员信息。

县残联部门监测员:负责推送上月新增1-2级重度农村残疾人信息。

县应急部门监测员:发生水灾、旱灾、气象、地震、地质、生物、火灾以及疫情等以上涉农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灾害时,负责推送上月受灾情况风险线索。

3.反馈重点排查对象名单。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收集汇总县级相关部门风险线索信息推送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同时指导各乡镇(街道)导出系统内监测对象名单,反馈省级系统平台推送存在因病、因残风险需要入户核查的农户信息名单。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筛选本辖区内农户所有风险信息名单,分别反馈至各村(社区)。

4.乡级动员部署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负责制定乡级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到位、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到人;负责对乡村两级网格帮扶力量等集中排查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参与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构建网格体系(4月26日—5月10日前)。

按照《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网格管理力量建立,并将县、乡、村网格长、监管员、监测员、网格员等人员名单信息审核汇总、逐级上报。

(三)开展集中排查(5月10日—5月15日前)。

1.村级全面排查。各村(社区)依托网格管理体系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摸排,形成排查农户台账(附件2)。

2.村级分析研判。各村(社区)组织村民代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包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等,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两委”扩大会议等形式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做好会议记录(附件3)。同时梳理以下5类重点人群(以下简称5类重点人群):一是监测对象;二是2023年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三是省级系统平台推送存在因病、因残风险农户;四是县级部门推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五是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如:2022年人均收入低于7500元的农户等)。汇总形成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集中排查5类重点人群入户花名册(附件4)。

3.开展入户核查。村级网格长组织监测员、网格员等力量对集中排查5类重点人群入户花名册中所有人员家庭收支情况(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线索核实情况等逐一进行入户核查,分类据实填写《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入户排查表》(附件5)、《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入户排查表》(附件6)、《风险线索入户核查表》(附件7)。

(四)识别认定新增(5月16日—5月25日前)。

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5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四川省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工作手册》中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五)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

各乡镇(街道)完成国家系统中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和“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标注、数据更新完善等工作。

(六)分析总结报告(6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全面总结集中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书面向县乡村振兴局上报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附件8)。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调度(附件9),汇总全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按程序送签后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乡村振兴局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各县级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统筹各级网格管理体系力量,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全面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按要求将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充分用好“12317”平台,畅通群众申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风险线索。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县、乡、村网格管理机制作用,做到快速识别响应,有效防控返贫致贫。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加强业务督促指导,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推动集中排查工作有序开展。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同时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将集中排查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结果应用。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大竹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流程图

                 2. 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2023年集中排查农户台账

                 3. 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分析研判会议记录

                 4. 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集中排查5类重点人群入户花名册

                 5. 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入户排查表

                 6. 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入户排查表

                 7. 风险线索入户核查表

                 8. 关于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纲)

                9.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调度表

                10. 大竹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督导组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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