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现将《乌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问题整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竹县乌木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乌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问题
整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下简称主题教育)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有关问题的整改整治,大力推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高质量发展,根据《大竹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问题整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竹府办发〔2023〕3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总揽全局,聚焦主题教育有关问题整改整治,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及其设施设备等短板弱项,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工作目标
重点解决主题教育中查摆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不完善,部分地区覆盖率还需进一步提高”问题。
2023年9月底前,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等短板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村(社区)数量明显增加,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底前,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等短板改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村(社区)初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实现保洁员配备合理、管理有效,村组保洁工作运转有序,所有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设施建设补短板。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途径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市场化运作模式。各村(社区)自查是否存在垃圾爆桶(箱)的问题,垃圾桶(箱)是否存在脏污破损的问题,垃圾桶(箱)设置是否规范的问题等。对原有垃圾桶(箱)位置设置不合理的,要及时重新规划选址;对脏污破损的垃圾桶(箱)要及时清洗、更换;对新设置的垃圾桶(箱),要遵循方便群众投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对不符合垃圾分类标准的垃圾桶(箱池)要逐步淘汰更换。
(二)加强垃圾清运提效率。立即排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环节盲点堵点,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动态调整、合理优化现有收运站点、频次、路线。不断优化调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线路,减少运输距离,提高无害化处置能力,降低治理成本;加大运输环节监管力度,对不具备“日产日清”条件的村(社区),因地制宜采取合理收运方式;对存在“抛洒滴漏”现象及不合格的运输车辆,尽快检测维修、升级改造或更新置换。
(三)强化环境整治清旧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三边三线”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确保村庄主要道路、河道、沟渠及居民房前屋后无垃圾临时堆放点。充分考虑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收运能力匹配情况,合理布局居民聚居点、文化活动场所、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垃圾桶(箱)等设施。加强收集转运站(点)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干净整洁。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四)推动源头减量细分类。各村(社区)要把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倡导农村宴席“光盘打包”,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在民宿、农家乐、饭店等公共堂食场所倡导不使用或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品,有效减少垃圾源头产生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鼓励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力度,积极推进农膜等农业生产垃圾、家具等大件垃圾和其他农村垃圾的处置。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减少垃圾产生量和清运量,降低生活垃圾外运频次,加快实现垃圾清运和终端处理成本“双减”目标。
(五)实现长效管理建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建设,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鼓励各村(社区)通过村民(居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等方式制定村规民约收取费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从业人员培训,稳定保洁队伍。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经费纳入村级财政预算。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9月18日前)。镇环保办组织各村(社区)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摸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是否完善、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年运否达标、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是否建立等情况,掌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现状。
(二)督导整治攻坚阶段(2023年9月18日—9月25日)。各村(社区)根据本方案,结合《大竹县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点》(竹城乡环境治理办〔2023〕5号),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措施,全面部署和推进整改整治工作。镇环保办进行督导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查漏补缺巩固阶段(2023年9月25日—9月30日)。各村(社区)对标对表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查找差距漏洞和盲区死角,增添务实举措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镇环保办要做好工作总结,梳理开展情况、治理成效、存在不足、典型做法,及时向县治理办报告整改整治情况。
同时,注重持续推进,保持常态长效。充分运用集中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整治攻坚成效,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环保办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问题整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配强攻坚队伍,安排专职人员推动工作落实,将此次集中攻坚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突出政策导向。积极对接县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用于支持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根据集中攻坚行动成效情况,以奖代补保障各村(社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亮点和先进案例宣传报道,做好工作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全镇推广,积极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严格考核评估。镇环保办要强化工作落实情况考核,通过定期调度、督导指导等形式,对各村(社区)工作进度“晒成绩单”,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到村(社区)年度环保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