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乌木镇
发布日期:2024-02-20
点击数:人次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对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通过着力加强监管整治、制度建设、宣传引导及教育培训措施,力求使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新的提升。

二、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全面加强种养殖(植),农村家庭办酒户,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

1.加强对农资市场安全监管。开展种子、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由镇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对禁用农药、渔药、兽药及含有违禁添加剂的渔、兽药用饲料等投入品的联合督查。

2.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田头的快速检测和监管抽检,深入到农户田头加强规范使用农药的指导,确保上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此项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各村、机关部门配合督查。

(二)加强对农村家庭自办酒席户管理

1. 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要认真落实好农村自办宴席户申报登记制度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现场指导记录表的内容进行上门指导,指导符合率100%。要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当月的宴席备案登记和指导记录资料报镇食安办存档。(各村、社区负责)

2.镇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员每月不定期对农村家庭办酒户进行质量抽查,抽查户数为每次办酒席总户数的20%,每月不少于5例。(镇食安办负责)

3.加强对“流动厨师”的管理。通过调查摸底,建立本镇“流动厨师”基础台账,组织“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健康体检。(镇食安办负责)

(三)加强食品消费领域的监管

1.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等服务环节的监管指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重点开展对原料进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申报备案的监管检查,促进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加强自律,切实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单位进行联合督查,以确保消费领域食品安全。(镇食安办负责;时间安排:每季度组织监督指导)

2.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在重大节日期间和春秋两季开学前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专项监督指导。(镇食安办负责;时间安排:节假日前后)

3.对辖区内餐饮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单位所有 从业人员建立基础台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规范化水平。(镇食安办负责;时间安排:(一年一次)

(四)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重点抓好超市、集贸市场及食杂店的监管和指导,深入推进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大流通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禁供应腐败变质食品。(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本镇辖区内超市、集贸市场及食杂店等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巡查工作)

(五)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本镇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全过程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添加剂等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六)加强对餐厨垃圾养猪的整治工作

对于影响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餐厨垃圾、养猪大户,配合县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打击取缔。(由镇食安办牵头,多部门配合开展对辖区内养殖户的联合督查。)

(七)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及流动摊贩的整治

对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违法占路影响乡容乡貌的食品流通摊贩坚决予以打击取缔。(由镇食安办牵头,多部门配合联合整治。)

(八)食品安全专项督查

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镇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开展对各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切实加强各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本镇食安工作落实到位。(镇食安办负责组织专项督查。)

(九)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1.针对不同季节,利用广播、专栏、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同时,着力做好本镇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意识。

2.加强对镇防疫员、村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及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专管员的业务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和监管职能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监管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形成食安工作监管合力

充分发挥好乡村及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功能。加强镇职能部门与县级责任部门的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协同配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实现本镇食品安全工作全过程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考核,确保食安工作取得实效

进一步健全细化考核制度,将镇、村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充分调动基层食品安全指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大竹县乌木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