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乡关于印发《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大竹县朝阳乡
发布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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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农村自办宴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指示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根据大竹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监管。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增强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

二、落实“四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1.执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管理制度。农村自办宴席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主动到所在地村(社区)做好农村家宴的申报工作,并交乡食安办备案,如实报告就餐时间、地点、人数,以及承办厨师健康状况。自办宴席承办地的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必须按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和监督管理工作,形成“户申报、村(社区)登记、乡备案”的监督管理机制。

2.实行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登记备案制度。对所有从事农村自办宴席操办经营活动的厨师进行登记备案,建立信息档案资料台账,要求其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操办农村宴席。

3.实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原材料检查制度。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检查指导,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特别是在采购外卖熟食过程中,要严格查验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途中包装运输要符合要求,食用装盘前重新回炉加工烧熟烧透,拼制装盘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严禁野生菌、药膳等不安全食品上桌。同时,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检。

4.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自办宴席要做好场所清洁工作和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与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和冷藏冷冻设施。宴席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禽畜进入。

三、加大人员培训,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从认识上、从根本上全面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提升我乡农村自办宴席安全水准。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向乡食安办和相关部门报告,并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对瞒报迟报、处置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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