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杨家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负责管理本乡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及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24重点工作如下: 2024年,杨家镇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围绕“基建夯镇、产业强镇、旅游兴镇、商贸活镇、生态美镇、民生惠镇”工作思路,聚力实施基础设施强化、产业发展升级、绿水青山守护、民生福祉增进“四大工程”,加快建设“多彩田园,甜蜜杨 家”。突出弱项短板,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强化工程。着力推进场镇、交通、农田、水、电、气“六大网络”建设。场镇网络:构建万福社区为主、新场社区为副的“一主一副”场镇格局,在万福社区建立特色农产品交易、商品贸易、汽车客运“三个中心”,在新场社区建立物流仓储、农产品加工“两个平台”。交通网络:建立“一高速、两主干、县乡通、村互通”交通路网,持续推进道路桥梁建设,努力打通通村、通乡、通县道 路。农田网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网: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实施龙台村安全饮水工程,积极争取农田灌溉工程。电网:持续推进居民用电户表改造。气网:加 大与燃气公司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燃气进农村。突出优势特色,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升级工程。实施“规模 品牌”战略,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特色农业规模,逐步形成柑橘、蓝莓、蜜柚、白茶、香椿、稻田养蟹养虾等为重点,玫瑰、青脆李、生猪西瓜等补充的“6 N”特色农业格局,采取“政府 企业(专合社)”推广模式,着力构建杨家特色农业品牌体系。加强农业特色产业风险防范,建立预警处置、风险化解等防范机制。加强乡村旅游,推进观光农业、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狮潭—天宝乡村旅游带建设,举办太极岛樱花节和天宝蜜柚采摘节,打响生态旅游小镇名片。充分驱动“美食引擎”,大力发展餐饮业。以羊场老街和羊庄大道为核心,辐射带动以羊肉为主的餐饮业发展,聚力打造羊肉主题美食小镇。加快乡村旅游业、特色农业、商贸物流业、餐饮业等业态深度融合,实现块状经济产业链缝合。实施农民工引育工程,引导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壮大民营经济。突出污染防治,扎实推进绿水青山守护工程。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决啃掉污染治理“硬骨头”。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镇域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巡河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垃圾收集、转运机制,抓实秸秆禁烧、扬尘污染治理。树牢底线思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积极协调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实施宜居杨家工程,广泛开展绿色宣传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类示范创建,推行绿色出行,让低碳生活成为新时尚。突出民生优先,扎实推进民生福祉增进工程。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巩固小康社会成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抓好实干惠民预决算电视公开承诺践诺事项办理,按上级安排部署有序推进2024年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精准落实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城乡低保、五保、抚恤补助、社会救助、农村困难残疾人补贴等惠民政策。发展社会事业,建设人民满意教育,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着力改善“两院十九室”基础条件,常态开展疫情防控,坚决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久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社会治理能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探索创新信访维稳工作方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应急管理基础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抓实禁毒防艾、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杨家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杨家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集体运输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27579406.0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2757940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89219.06元,占89.52%;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2890187元,占10.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27579406.0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3217元,占24.8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1228元,占3.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5828元,占4.73%;卫生健康支出993968元,占3.60%;城乡社区支出3633141.76元,占13.17%;农林水支出12625731.60万元,占45.78%;交通运输支出413573.70万元,占1.50%;住房保障支出902718元,占3.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579406.0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019252.36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0665元,上年结转增加868587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96077.30元,政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93141.76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289018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3217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12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5828元;卫生健康支出993968元;城乡社区支出3633141.76;农林水支出12625731.60元;交通运输支出413573.70元;房保障支出90271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396077.3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857523.60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保障基本运行项目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3217元,占24.8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1228元,占3.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5828元,占4.73%;卫生健康支出993968元,占3.60%;城乡社区支出3633141.76元,占13.17%;农林水支出12625731.60元,占45.78%;交通运输支出413573.70元,占1.50%;住房保障支出902718元,占3.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2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896373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5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8922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其他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4256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4688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培训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纪检)(项):2024年预算58160元,主要用行政单位用于纪检办公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群众):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及党机关其他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852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及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564028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等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6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6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55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43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800元,主要用于:就业相关公用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07835元,主要用于:乡计划生育机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495元,主要用于:乡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3113元,主要用于:乡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901元,主要用于:乡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624元,主要用于:乡事业单位补充医疗补助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000元,主要用于:居委会人员工资及基本公共服务费。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厕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0325元,主要用于:土地开放相关费用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815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款)农也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96001.76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农村社区日常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中心的其他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事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315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经费等。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产业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产业发展支出等。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299300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等。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乡村道路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36432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支出等。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也农村支出等。
37.农林水支出(类)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6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公用经费。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931078.6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工资、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及村干部社保医保体检费用。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村日常开支,日常维护等支出。
4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3573.70元,主要用于:全乡公路维修、养护等支出。
4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902718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14510.60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34868.6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21560元、津贴补贴1243836元、奖金123625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9624元、绩效工资192028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5592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41560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8257元、公务员医疗缴费150901元、住房公积金90271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70234.60元。
公用经费157964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7000元、印刷费8400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30000元、邮电费60000元、差旅费90000元、维修(护)费0元、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10000元、劳务费48000元、工会经费105451元、福利费217356元、其他交通费330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635元、公务接待支出145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4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镇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减少30000元。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293141.76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杨家镇人民政府的行政(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9642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3589元,减少1.7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杨家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5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杨家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4年杨家镇部门预算表
(附件包含以下表项)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