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负责全县殡葬事宜,如遗体接运、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骨灰安放、丧葬用品服务及遗体火化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案件及无名尸体的火化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法律法规相关宣传和服务工作,推进殡葬执法。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严格火化程序及收费标准,贯彻落实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属独立预算核算事业单位,属大竹县民政局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4338592.7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4338592.74元,其中: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3963900元,占91.36%;上年结转374692.74元,占8.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4338592.7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8269.74元,占91.23%;卫生健康支出126962元,占2.93%;住房保障支出253361元,占5.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38592.74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30418.2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3900元,上年结转收入374692.74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8269.74元;卫生健康支出126962元;住房保障支出253361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8592.74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80418.26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4338592.7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8269.74元,占91.23%;卫生健康支出126962元,占2.93%;住房保障支出253361元,占5.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社会福利(10)社会福利事业单位(04):2024年预算数为3483007.74元,主要用于绿色惠民殡葬、刑事案件及无名尸体火化及殡葬改革管理所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856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医疗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2024年预算数为11839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3年预算数为19728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33781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1772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253361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54192.74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692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7344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8566元、医疗保险缴费118396元、绩效工资60315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337814元、住房公积金253361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288元。
公用经费787267.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440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水费6000元、电费91600元、邮电费21600元、差旅费8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劳务费10000元、工会经费30576元、福利费52771元、公务用车费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20.74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0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的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7267.74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0191.74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殡改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殡葬改革管理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