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基本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2024年发展规划、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负责政策性补贴、财务管理和财政票据的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聚焦乡村振兴,提升产业发展新水平;聚焦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聚焦美化提升,改善人居环境新气象;聚焦生态保护,实现绿色发展新突破;聚焦民生民心,促进社会事业新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16076155.6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6076155.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6155.6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607615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53310.60元,占35.7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9624.00元,占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398.00元,占6.10%;卫生健康支出683511.00元,占4.25%;城乡社区支出1005819.04元,占6.26%;农林水支出6339213.20元,占39.43%;交通运输支出282261.80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642018.00元,占3.99%;其他支出220000.00元,占1.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76155.64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76789.6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上年结余1162030.60元,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5819.04元,支出减少231060.02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683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5819.04元,上年结转1162030.6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53310.6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962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398.00元;卫生健康支出683511.00元;城乡社区支出1005819.04元;农林水支出6339213.20元;交通运输支出282261.80元;住房保障支出642018.00元;其他支出220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10336.6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10970.58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53310.6元,占38.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9624.00元,占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398.00元,占6.53%;卫生健康支出683511.00元,占4.55%;城乡社区支出1005819.04元,占1.07%;农林水支出6339213.20元,占42.23%;交通运输支出282261.80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642018.00元,占4.28%;其他支出220000.00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2024预算数为6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工作,包括人大会议召开、人员选举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 2024年预算数为4756834.60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 2024年预算数为686584.00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9): 2024年预算数为43548.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66484.00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包括凭证、文书档案整理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代理会计核算经费及培训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99): 2024年预算数为5816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纪检监察事务的办公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 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妇联及关工委、共青团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17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2024年预算数为75224.00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基本支出,包括购买图书等。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944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836056.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缴纳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4年预算数为132342.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2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计划生育机构(16):2024年预算数为278108.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170656.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缴费。
1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118894.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缴费。
1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预算数为101903.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对职工的医疗补助缴费。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395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卫生健康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01):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4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2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机关服务(03):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24年预算数为1509120.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2024年预算数为70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经费。
2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2024年预算数为44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 乡村道路建设(42):2024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
2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8000.00元,主要用于:龙潭水库库区安全经费。
28.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0500.00万元,主要用于:巡山员巡山补助。
29.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2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经费。
30.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4年预算数为2982593.2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工资、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
31.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2024年预算数为1260000.00元,主要用于:村办公经费。
32.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2024年预算数为239061.80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养护支出。
33.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3200.00元,主要用于: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及劝导员经费。
3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642018.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87880.80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15976.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7190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镇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6.12%。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3000.0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65819.04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1904.00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9889.00元,降低2.5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导致相关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