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竹县柏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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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属单位:

现将《大竹县柏林镇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竹县柏林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5 月13日


​大竹县柏林镇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四川彭州市丽春镇正福养猪场“4  13”较大中毒事故等近年有限空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有关批示要求,抓好全镇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屡屡重犯低级错误,柏林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镇安全生产“强安 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有限空间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时间和精力强化有限空间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二、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4 年 5 月底,对涉及有限空间(密闭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整治,分行业领域聚焦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

1.镇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场、户)有限空间〔含化粪池、沼气池、匀浆池、储液池、厌氧池、暴晒池、发酵床、化尸池、刮粪槽、沼液车、青储饲料池(窖)、饲料加工车间等〕。

2.镇应急管理办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含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管沟等〕和矿山领域有限空间。

3.镇环保办负责有毒有害危险废物领域有限空间、环卫基础设施管理维护(泵站集水池、垃圾站点、垃圾发酵池、焚烧发电厂锅炉、焚烧发电厂烟气管道、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设施、公厕化粪池)等有限空间。

4. 镇规建办负责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含人工挖土孔桩、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隧道、地下管廊等〕、市政设施〔含渗滤液收集井、焚烧锅炉、渗滤液调节池、排水管渠、供水管线、集水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雨污检查井、生活污水井,燃气管道、燃气阀井、燃气储罐、缓冲罐、脱硫塔、冷凝塔(箱)、分离器,以及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地下水监测井、蓄水池、化粪池、排水泵站、地下管沟、暗沟、地坑、涵洞、阀门井、闸井、窖井〕;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地下管沟、暗沟、桥梁、隧道、涵洞、检查井室、污水井、废水井、排水管道、污水处理池、料仓、储药罐〕、污水处理管理维护〔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厂内泵站及生化池、剩余污泥泵井和排水沟井〕。

5.镇交管办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含隧道、涵洞以及人工挖孔桩、预制小箱梁作业等〕有限空间。

6.镇安办负责水电站〔含地上有限空间,如取水口、前

池、调压井、输水管道、冲砂泄洪孔、GIS 室、拌和楼搅拌罐、发生氨泄漏的场所、水泥和煤灰储存罐、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化学试验室等;地下有限空间,如机坑、蜗壳、机组尾水锥管、技术供水循环水池、渗漏集水井、检修集水井、坝基集水井、厂房消防水井、廊道、地下洞室、电缆沟、生活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等;密闭设备有限空间,如透平油油罐、绝缘油油罐、主变事故油池、高位油箱、回油箱、储气罐、机组油槽等〕。

7.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如锅炉〔炉膛、炉胆、汽包(锅筒)、烟道等内部空间〕、压力容器(地面上固定式压力容器、罐体内部空间;埋地液化石油气储罐、地下储气井内部空间,空分塔内部空间;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等罐体内部空间)、压力管道(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内部空间;埋地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开挖进行检验维修坑道、阀井等低洼有限空间);负责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含污水池、发酵池、腌渍池、罐体、仓库、下水道等)。

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明确整治重点事项。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有限空间全覆盖整治。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操作指南),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操作人员的职责,以及安全培训、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二)聚焦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人员具备与监督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正确使用检测、通风、防护、应急救援等用品;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委外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考评。要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掏报备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业主或农村居民在清掏化粪池、沼气池、青贮池等前,必须按要求报告,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派出安全督导员在现场督导清掏工作。清掏工作必须由专业清掏队伍清掏或在专业清掏队伍指导下科学清掏,严禁私自清掏。

(三)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有限空间事故案例宣传警示教育,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着力形成“人人知晓有限空间风险”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限空间作业监护、操作、应急救援人员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宣传各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操作指南)。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完善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和畜禽粪污化粪池安全科学清掏、规范使用、科学施救等安全生产常识,不断提高村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完善安全设备设施配备。重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必须按要求配齐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坠落防护用品、其他个体防护用品和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等。

(五)加快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改进作业方式、优化设备设施,建设应用有限空间在线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有限空间作业在线审批、视频监控、数据监测、入侵报警等功能,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六)加强问题隐患举报奖励。对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举报。接到报告或举报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对报告或举报有功人员,相关部门要按规定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对照任务抓好专项整治。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扎实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纠。

(二)强化检查质效。各村(社区)、部门要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统筹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中要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注意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落实情况,以及汲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可恢复作业。要加强有限空间安全宣传,强化基础知识、作业规程、风险辨识和科学施救等方面科普教育,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部门要对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以经验推广为抓手,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着力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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