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稳定市场公平秩序。强化抽检监测、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有机统一,扎实开展“春雷行动”“铁拳”等专项整治行动,稳定市场秩序,筑牢守好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底线;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各领域价格监管,严查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好民生资源价格秩序稳定,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
2.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三张清单”,持续推动全县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工作;全力推进“万市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惠企窗口建设,提升服务企业质量,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稳步推进“个转企”和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提升全县经济主体质量和数量,优化全县经济结构,为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打下坚实基础。
3.着力推动标准示范建设。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达州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大竹县力量;二是做好县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助推达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三是做好省有机产品示范县创建后续工作,增强大竹产品竞争力;四是加强品牌创建,全力推动大竹县经济开发区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项目。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大竹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大竹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大竹县计量测试所、大竹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大竹县个体私营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大竹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54567804.4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54567804.46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460298元,占74.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000元,占1.10%;上年结转13507506.46元,占24.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54567804.4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43720.46元,占64.77%;科学技术支出100000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6966元,占6.70%;卫生健康支出1782535元,占3.27%;城乡社区支出600000元,占1.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600000元,占19.43%;住房保障支出2484583元,占4.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567804.4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480290.63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3507506.4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460298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000元,上年结转13507506.4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43720.46元,科学技术支出1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6966元,卫生健康支出1782535元,城乡社区支出6000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6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48458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967804.4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880290.63元。主要包括:项目经费、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43720.46元,占65.49%;科学技术支出100000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6966元,占6.78%;卫生健康支出1782535元,占3.3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600000元,占19.64%;住房保障支出2484583元,占4.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2204135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4年预算数为2598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市场监管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市场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执法制服配备支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支出、 市场监管标准化建设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县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市场主体管理(04):2024年预算数为15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信息化建设(08):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各业务网络建设、信息化公开、移动短信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药品事务(12):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食品安全监管(16):2024年预算数为2576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6785804元,主要用于:下属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9):2024年预算数为492565.46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3294729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4年预算数为330117元,主要用于:遗属抚恤生活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2024年预算数为32120元,主要用于:伤残抚恤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80504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34606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预算数为59327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814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248458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 民营经济工作经费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201)知识产权事务(14)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05):2024年预算数为10600000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075104.46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133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86888元、津贴补贴4103544元、奖金4656930元、绩效工资33558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4729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111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327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145元、住房公积金2484583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161元、抚恤金32120元、生活补助3011361元、奖励金1620元。
公用经费5661761.4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0000元、印刷费300000元、咨询费4000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150000元、邮电费180000元、物业管理费50000元、差旅费430000元、维修(护)费80000元、会议费2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0元、劳务费7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元、工会经费286956元、福利费6197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0元、其他交通费10692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9736.46元、 办公设备购置230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2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0000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56%。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200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6辆、小型载客汽车11辆、其他车型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00000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61761.46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520.54元,减少0.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76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经费、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在线监管平台建设、药品抽检经费、2022年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大竹县解决企业新办赠送全套印章服务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车辆(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