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G210大竹县城过境南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竹发改报〔2022〕24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G210大竹县城过境南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
2016-511724-54-01-033160)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为大竹县恒达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路线起于竹阳街道天生村国道210与城市道路交叉口,经分水村、凤山村、乌木镇左侧、朱家岭、东柳河、黄家坝村,止于月华镇光华村,接回既有国道210。
四、路线全长约15.6公里,其中,新建里程约13.7公里, 原路改建里程约1.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 准建设,设计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桥梁与路基同 宽。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全线采用沥青 混凝土路面。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他技 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相关规定。
五 、项目估算总投资7.86亿元。资金来源由大竹县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批。
七、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 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 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八、要落实以工代赈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九、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
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G210 大竹县城过境南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16-511724-54-01-033160)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 用招 标方 式 | 招标 估算 金额 ( 万 元 )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全部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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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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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全部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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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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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 全部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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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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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全部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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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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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全部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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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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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全部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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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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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 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 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 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 号)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