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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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旅游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实施年度宣传促销计划和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指导规范全县旅游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指导旅游统计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负责旅行社的设立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行风建设;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申报与复核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

(一)紧盯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欢喜坪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云峰茶谷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指导完善相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杨通乡大庙寨红色文化村落二期项目、306三线文化和渔人部落创建省级研学旅行营地(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宣传营销。持续指导各景区景点开展季节性节会活动及营销宣传,积极组织文旅企业参加各类推介活动,加大新兴媒体运用,有效宣传推广我县文旅产业,不断提升大竹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持续招大引强。包装精品项目,灵活采取整包、分包或独资、合资、托管等多种模式开展“招大引强”工作,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开发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宣传股、规划股、行管股。财政一级预算。下设1个直属事业单位(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经费管理由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统一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378362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3783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362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3783626元。其中:文化和体育传媒支出3103247元,占8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22元,占7.75%;卫生健康支出126952元,3.36%;城乡社区支出40000元,占1.06%;住房保障支出220205元,占5.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8362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4208.21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5元,卫生健康支出34492.21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3622元,文化和体育传媒支出减少36041元,科学技术预算支出减少800元。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210000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336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0元;支出包括:文化和体育传媒支出310324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22元,卫生健康支出126952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2020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3626.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4208.21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及旅游发展、宣传、推介经费等专项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文化和体育传媒支出3103247元,占82.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22元,占7.83%;卫生健康支出126952元,3.39%;住房保障支出220205元,占5.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48148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3846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12000元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388000万元为百岛重点项目工作办公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4年预算数为49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云途智旅微信公众号营运费用80000元、星级农家乐补助资金(历年)30000元、旅游对外宣传、推介费用200000元以及百岛湖重点项目工作指挥部工作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3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其他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322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支出(款)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项):2024年度预算数为46914元,主要用于:实施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支出(款)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项):2024年度预算数为5457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额保险和工伤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度预算数为21227元,主要用于:实施参公人员医疗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度预算数为4234元,主要用于:实施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大额保险和工伤保险。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2020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3626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975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5324元、津贴补贴247680元、奖金279696元、绩效工资5392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3222元、职业年金缴费0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4234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26952元、住房公积金22020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60元。

公用经费36386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20元、印刷费32000元、电费10380元、邮电费24000元、差旅费36000元、维修(护)费5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37000元、委托业务费16400元、工会经费25660元、福利费39616元、其他交通费902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11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500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和招商引资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4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的行政(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3867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0640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中心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无)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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