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托管相关政策
来源: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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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

一、服务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

二、办理档案接收需提供的资料

(一)应届生:1、身份证;  2、报到证;3、毕业证

(二)往届生:1、身份证;  2、户口簿;

三、办理实现

即时办结

 

档案转出

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系统内档案转递与系统外档案转递服务流程相同,详情如下:

一、享受对象

档案存于本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人员。

二、办理档案转出需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办理:1、身份证;2、调档函;

(二)委托他人办理:1、调档函;2、委托书;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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