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欢欢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五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建议》(第00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耕地进出平衡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党中央、国务院也先后实施一系列“长牙齿”的硬措施,守住了耕地红线,初步遏制了耕地总量持续下滑趋势。但同时,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尚不稳固,欠账还很多。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而是更加艰巨。
2020年9月和11月,国务院办公厅陆续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和《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提出耕地“进出平衡”,主要应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情形造成的耕地减少,旨在对耕地实行用途管制,要求把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把另外的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确保完成本行政区域内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
二、我县耕地进出平衡开展情况
“三区三线”划定确定大竹县耕地保护目标为116.32万亩,现有耕地117.9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97.52万亩,现有97.74万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都逼近目标红线,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是近年来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
(一)开展情况。从2022年开始,我县开展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其中5—8月完成2021年度耕地恢复1.17万亩(任务1.09万亩)、11—12月完成2022年度耕地恢复0.69万亩(任务0.67万亩),2023年完成2023年度耕地恢复0.77万亩(任务0.61万亩),共计2.63万亩。2024年4月,县田长制办公室正式下达各乡镇耕地恢复任务1.5万亩,截至目前,全县耕地恢复2101.64亩。
(二)存在的困难
1. 耕地恢复任务重。2024年耕地恢复已下达乡镇任务1.5万亩,主要构成:一是我县两轮规划目标缺口恢复任务23.51万亩(201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耕地保有量目标139.83万亩,2022年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116.32万亩,差值23.51万亩)。省上将从2024年起每年按目标缺口的10%下达年度恢复任务,并按平原地区至少需恢复年度任务的35%、丘陵地区30%、山区25%的作为基础任务,剩下部分按平原地区900元/亩、丘陵地区600元/亩、山区300元/亩缴纳经济补偿费用。我县为丘陵地区,每年至少应恢复7053亩,未完成部分按600元/亩缴纳经济补偿费用,并将累加为下一年恢复任务。二是2024年预计被监测到的耕地流出的耕地约1万亩。从2022年开始,国家开展了耕地动态监测,利用不断提升清晰度的遥感影像,对历年来的耕地图斑进行影像比对、判别和监测,下发的监测图斑不一定是当年的变化图斑,甚至有从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成果(2010年)以来的耕地变化图斑。我县2023年监测流出面积为6143亩,2024年1-4月省监测耕地流出数据已达1723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监测流出14339亩)。
2. 耕地恢复潜力差。从变更调查数据上分析,以全县非耕农用地为基础,扣除2021-2023年省审核通过的恢复耕地、25度以上、110万亩林地边界初步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历年建设用地报征、农村道路、200平方米以下碎面图斑和现阶段不宜复耕的坑塘水面等范围,作为耕地恢复后备资源,面积约13万亩。但绝大部分都位于坡林地,耕地恢复成本高,群众参与意愿低。
3. 资金压力大。2021年度和2022年度耕地恢复,县级财政已兑付资金补助近2000万元,2023年度目前仅拨付365万元,乡镇实施耕地恢复垫资压力巨大。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耕地保护特别是耕地进出平衡工作,针对我县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难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确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规划引领和用途管控作用,严按规划发展建设、严格按用途管制使用土地,避免无序发展带来的耕地锐减。
(二)全面推进耕地恢复补充。要达到耕地“进出平衡”,只能通过对流出耕地进行整改和在“三调”基础库中的非耕农用地上进行复耕这两种途径来实现,且按照现行政策,耕地恢复也将是一项常态化坚持的长期工作。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早谋划和下达初步任务,一方面对历年累计耕地流出的地块进行恢复补充,达到耕地认定标准,恢复粮棉油菜等农作物栽种,另一方面对下发的耕地流出监测地块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地块进行整改恢复,减少上级下达的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在耕地恢复过程中,逐步加大对坡度 15以下地块的恢复力度,引导平坝地区的园林地腾退上山,增加稳定等地数量,打下“大占补”基础。
(三)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对耕地的实际使用和功能进行更精细化的管理: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将过去“只占不补”转变为“先补后占”,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坚持“农地姓农”,开展常态化监督执法。充分结合田长巡田、卫片执法、耕地动态监测、日常土地巡查等手段,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执法队伍敢于较真碰硬,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同时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推动“行、刑衔接”,加大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刑事追究力度。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国际形势风云突变,中、美等大国关系面临新的调整,互动复杂博弈加剧,强化耕地保护、强化粮食安全成为新时代背景下事关“新征程”的重要保障。我们只有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才能牢牢将“饭碗”端在自己手中,实现国家和人民的粮食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黄 强
联系电话:座机0818-5405450,手机15808186345。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