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竹阳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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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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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摸清电动自行车及其生产、销售企业和停放(充电)场所的底数,开展集中整治,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等要求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以电力驱动(助动)的非机动车,其中包括出厂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但改装后不符合的交通工具。电动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含三轮)和低速四轮电动车的停放、充电以及回收报废等安全要求参照电动自行车执行。

三、重点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按照《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竹府办发〔2024〕11号)等有关要求,重点整治任务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销售领域动态监管

1.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禁止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行为。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销售伪劣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会同县级相关部门督促本地电商平台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产品。

2.配合县公安局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改装行为保持严打态势,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斩断非法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二)推进停放充电场所规范建设

1.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建规模及位置进行审查,支持利用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2.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无物管小区居民配合县住建局统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停放场所并增设配套消防设施。推动街道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场所(或设施),提倡“满电回家”。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逐一检查民用建筑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架空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将上报县消防救援局责令停用;对确需使用的,联合相关部门督促业主单位采取增设防火分隔、建筑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措施,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适时开展火灾扑救技战术测试。

4.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及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本地民生实事。

(三)提升使用环节安全条件

1.协助县公安局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通过全省非机动车登记系统,将车辆所有人、车架号、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编号、蓄电池识别代码等信息纳入登记管理;推进生产企业、销售商家采取预查验方式提前录入电动自行车信息、网上办理等模式,便利群众办理登记。

2.各村(社区)、街道物管办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架空层、停车库(场)等停放充电场所的安全巡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安全部门协助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派出所处理,并建立工作机制。

3.对电动自行车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进楼入户”等行为开展劝导和警示曝光。

4.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督促明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楼栋和住宅小区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和管控措施。

5. 各村(社区)对排查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录入“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平台”,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闭环。      

(四)有力化解充电过程安全风险

1.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违规充电行为及时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派出所处理,并建立工作机制。

2.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和警示曝光,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充电行为,及时予以纠治。

3.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并按照数据标准共享数据,推广换电模式。

(五)健全完善报废回收管控机制

1.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为主题“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以旧换新。

2.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要求推广应用国家老旧蓄电池回收处理专业化平台,拓展老旧蓄电池回收途径,规范处理流程。

(六)从严查处路面违规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街道安办要加强路面安全劝导,对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联合县公安局严查行驶速度明显超出 25 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严厉打击利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参与“飙车”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措施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各部门负责同志,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治行动。街道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明晰各方责任,督促辖区内各行业部门加强内部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控和宣传提示,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附件:1. 大竹县人民政府竹阳街道办事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领导小组

          2. 竹阳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机制负责人及联络员

附件1:大竹县人民政府竹阳街道办事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吴丽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代睿(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邓仁军(街道应急办负责人)

             陈明军(街道小区物业办负责人)

             周定芬(街道环保办负责人)

             王婷婷(街道综治办负责人)

             唐  威(街道两违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

附件2:竹阳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机制负责人及联络员如下:

 

姓名

电话

负责人

刘代睿

15882952700

联络员

简阳

1762848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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