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大竹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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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0日我局对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6244606   

通讯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滥井坝巷28号

邮    编:635100

 

202412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大竹志旭商贸有限公司志旭商贸砂石筛选项目

竹环审批〔2024〕34号

2024.12.10

2

大竹县教育园区二期建设项目

竹环审批〔2024〕35号

2024.12.10

3

大竹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

竹环审批〔2024〕36号

2024.12.10

4

大竹县职业中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竹环审批〔2024〕37号

2024.12.10

 

附件:竹环审批〔2024〕34号竹环审批〔2024〕35号竹环审批〔2024〕36号竹环审批〔202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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