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一步提升我乡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水平,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和增进全乡人民身心健康。结合我乡实际,现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主要职责。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 程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海霞 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黄 令 卫生院院长
成 员:曾永富 派出所驻乡民警
付林伟 安吉乡综治办负责人
张启令 安吉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苟 娅 安吉乡残联工作人员
万相阳 安吉乡卫生院精防人员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中心,由王海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启令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沟通交流,了解患者康复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防治知识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五)卫生院协助村(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