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主要职责的通知
来源:安吉乡
发布日期: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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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一步提升我乡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水平,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和增进全乡人民身心健康。结合我乡实际,现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主要职责。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海霞  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卫生院院长

   员:曾永富  派出所驻乡民警

付林伟  安吉乡综治办负责人

张启令  安吉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安吉乡残联工作人员

万相阳  安吉乡卫生院精防人员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中心,由王海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启令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沟通交流,了解患者康复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防治知识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五)卫生院协助村(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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