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镇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杨家镇
发布日期: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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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镇安委会工作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主任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每月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的筹集和落实;

  ()负责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困难和问题。

  二、镇应急办工作制度

  ()带头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和办法;

  ()熟练掌握行政执法程序和业务知识,做到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禁“三乱”行为和吃拿卡要。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镇党委、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

  ()镇安委会、镇直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村(社区)每月召开一次以上例会。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各村(社区)每月对所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行业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检查;

  ()镇直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每月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得低于1次;

  ()镇政府每季度对重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五、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每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下发限期隐患整改通知,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镇应急办;

  (应急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到期后要及时验收,隐患整改结束后要下发隐患整改销号通知;

  ()各村(社区)、镇应急办要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企业,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对证照手续不齐或无证生产经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六、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

  认真宣传上级党委、政府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一些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一些先进典型和经验、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履职尽责的先进事迹。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向镇政府上报,同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村(社区)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必须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原因上报镇政府;

  ()镇直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1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向镇政府上报;

  ()镇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相关程序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每年12月份为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时间,镇应急办必须在每年12月份之前将有关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成册;

  ()认真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镇应急办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不得丢失;

  ()安全生产档案的查阅和提取,必须经应急办主任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查阅安全生产档案;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年限比照其他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安全值班制度

  (严格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要明确值班人员、值班场所,配备值班电话;

  (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若通讯不畅将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责任;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严格履行值班交接手续,值班人员当日不能解决的事宜,在值班记录册上要注明情况,并向接班人员移交清楚;

  十、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检查制度

  (各村(社区)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承担检查、整改、上报、协助管理的责任。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加强日常监管。

  (镇纪委每年要对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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