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公告
来源: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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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大竹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期限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本地实现灵活就业的,并在大竹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补贴,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当年”的原则,按照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但每人每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7000元。

三、受理机构

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申请时间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应在2025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的补贴申报工作。

五、下列情况不纳入申领范围

1.终止灵活就业的;

2.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并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的;

3.因条件变化不属于灵活就业对象的(含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4.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毕业超过2年的;

6.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丧失劳动能力的;

9.其他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

六、申请材料解析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1

《大竹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原件(现场填写)

2

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

原件及复印件

3

《就业创业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2-7页)

4

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原件及复印件

5

毕业证

原件及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大竹县实现灵活就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于3月、6月、9月、12月前往灵活就业地乡镇(街道)跟踪巡查灵活就业。

2.若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发生变化,此公告自行废止。

 

                  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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