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25年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聚焦“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持续深化2025年全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脱贫攻坚和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锚定“杜绝”目标,按照全县教育大会要求,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相结合,与“校园餐”专项治理暨常态长效治理相结合,与建章立制构建大数据风险防范机制相结合,把各项要求与压力直接传递到学校,全面清理、消除管理死角与盲区,全力抓好“根治”工作,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度、监督、条件保障、应急处置等“五大体系”,督促家委会监督、举报奖励等新举措落地见效。通过强化对基层学校“一把手”监督,建立监管体系,解决好“长久立”的问题。对资金使用、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关键环节实施刚性约束,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管理机制。秉持“零容忍”态度,严格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狠抓制度落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学校食堂“三防”设施设备配备率100%、陪餐制度落实率100%、从业人员培训率100%、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覆盖率100%、师生家长投诉办结率100%、责任督学每月进校开展“校园餐”专项督导覆盖率100%、“互联网 明厨亮灶”覆盖率100%,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率提升至95%,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内部审计覆盖率30%。积极推动学校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和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持续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条件保障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年内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校园餐”舆情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县级责任。依托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沟通会商,研究处置重要事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支持开展专项治理。
(二)落实教育主管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健全组织领导班子和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到职责部门和人员,健全责任落实和追究制度,强化工作调度,进一步健全约谈和通报机制,对重大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校园餐”舆情事件,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全面压实责任;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促治;按照大竹县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餐”突出问题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深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健全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
(三)落实中小学校主体责任。督促学校落实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和校长“三个一”工作要求,即每学期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陪好开学第一餐、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严格执行陪餐制度,落实率达到100%。完善学生用餐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供餐单位、财务收支、带量食谱、食材采购等信息。全面推行“码上举报”,畅通师生家长诉求反映渠道,接诉即办,及时反馈,确保投诉办结率100%。
(四)狠抓政策制度落实。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小学校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应知应会20条》《中小学校“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十条措施》等制度成果,因地因校细化相关规定,狠抓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和“全覆盖”监督格局。
(五)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督促指导学校按要求100%配备“三防”设施设备,指导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材采购、溯源、配送、贮存、加工、留样等各环节责任制,强化对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体生物防制、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管理。
(六)加强膳食经费管理。督促各校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州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伙食费收缴账户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负面清单,健全公开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大竹县学校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紧盯分配、下达、使用等关键环节,严禁超范围支出。
(七)加强重点领域管理。将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边远乡村学校、在校学生较多学校食堂等作为重点,重点调研、重点部署、重点检查,严格细化管理,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过关。
(八)强化督学监督。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的通知》要求,督促责任督学每月进校摸排,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8项指标动态清零作为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
(九)强化审计监督。县教育局制定内部审计规划,实现3年一轮全覆盖,2025年,完成25所中小学校开展“校园餐”经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
(十)强化家长监督。督促各校全面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营养配餐、供货验货、食品安全、用餐陪餐、经费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权。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反馈渠道及问题办理机制,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建立相关机制,办理情况应当及时反馈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
(十一)强化学生和社会监督。督促指导各校以多种形式保障学生在“校园餐”管理方面的监督权,对学生投诉反映的问题要求100%办结,通过满意度测评、意见箱等方式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并做到及时反馈。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全面推行“码上举报”,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内部人员实名举报,严格保密举报信息,调动师生家长和社会、媒体等参与监督。
(十二)开展专项检查督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2025年春季、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检查,以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校长负责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控制、营养配餐、社会共治等为重点,强化检查指导,深挖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持续定期开展“四不两直”专项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十三)强化评议考核。持续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全面压实责任,对重大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采取挂牌督办、责任约谈、通报问题等方式责令整改。将“校园餐”专项整治纳入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和健康学校建设,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四)开展满意度调研。督促各地各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餐”师生满意度测评,全面掌握师生和家长对学校食堂的满意度以及专项整治成效。县上将适时开展抽查测评,并及时掌握各校测评工作动态和成效。
(十五)持续加强经费投入。督促各校加大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餐具、洗碗机、餐饮具消毒设备等配备率,提升条件保障水平,推进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数智化水平,开发膳食经费监管功能,优化完善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平台功能,持续完善证照公示、后厨抓拍、信息填报等异常行为预警功能,推动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全过程智能监管。
(十六)全面推进食堂信息化建设。提升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覆盖率,做好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系统对接工作,实现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率提升至95%以上。
(十七)强化人员培训。督促指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年内实现全覆盖,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进一步提高一线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十八)加强宣传互鉴。督促指导各校结合202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师生食品安全素养,推广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色亮点,推动典型经验的交流互鉴。
(十九)加强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督促各校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细化职责,逐级逐校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立舆情快速核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舆情能够快速核查、快速回应、快速处置,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二十)严格责任追究。对深化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根据职责权限及时移交驻教育局纪检组处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推动专项整治不力的,对各校发生的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走过场,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按职责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二十一)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必要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合力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统筹管理,提高整治效能,构建“向下负责、向上问责”的责任体系,大力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精神,坚持严的基调、措施和氛围,巩固已有成果,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持续从严做好“校园餐”管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财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定期会商和联合检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同频共振,凝聚工作合力,协同做好涉及“校园餐”的舆情引导和管控,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升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能力,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