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解读
竹府办发〔2025〕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大竹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大竹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四川省实施方案、达州市和大竹县责任分工方案的交卷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蓄势之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重塑大县荣光、建设美好竹乡”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贯彻落实《达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县级各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持续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县级各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实依法行政建设。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大竹县《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终期评估,谋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规划。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抓好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工作。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县级各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高效开展依法行政
(四)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出台大竹县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法治审查。贯彻落实四川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典型案例,不断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加强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方面衔接协作。调整充实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力量。〔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对照省级目录,梳理发布并实施《大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步编制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有序推进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在大竹落地见效,同步推进“园区事园区办”,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与重要阶段,确保企业迁移登记、就医费用报销等18项重点“一件事”集成服务办理,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积极推行“三张清单”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发布《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确保新出台惠企政策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应用。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县委目标绩效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广运用“天府入企码”,充分发挥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作用,探索优化“综合查一次”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对纳入名单的企业实行“无事不扰”。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工作,并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大竹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推行“一目录、四清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的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模式,对“四张清单”进行评估并动态调整,提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精细化水平。清理并公示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录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开展针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的集中整治。持续深化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多元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十)健全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探索建立“复议+公证”协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深化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试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自查自纠制度,强化类案规范,综合运用错案通报、决定书抄告、问题约谈、风险提示、附带审查“红头文件”、移送违法线索等手段、机制,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法治赋能基层,夯实法治社会治理根基
(十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健全“调解+”和“+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大竹、法治大竹建设。〔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总结工作。举办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传承运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法治大竹”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园区开展法律服务。〔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四)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情况,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监督。〔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规范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推动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工作。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数据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