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等10处煤矿分类处置方式的复函》(川安办函〔2025〕115号)要求和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自愿申请关闭请求,大竹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关闭后的职工分流安置、债务处理、社保医保税费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等事宜由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等10处煤矿分类处置方式的复函》(川安办函〔2025〕115号)要求和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自愿申请关闭请求,大竹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关闭后的职工分流安置、债务处理、社保医保税费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等事宜由大竹县清水大河沟煤矿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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