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春节期间商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油库加油站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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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1〕1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春节期间商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
油库加油站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春节期间商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油库加油站安全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发电〔2011〕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县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运输量激增,交通运输压力增大,烟花爆竹购销两旺,民爆物品、加油加气站监管难度较大,各种娱乐活动增加,商场人流增大,容易引发各类安全隐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认清形势,严格按照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各项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我县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监管。春运期间,县经信、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竹府办函〔2011〕4号)要求,制定详细的春运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督查和整治活动。重点开展客运企业、乡村道路和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后患。要加强对违禁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加强对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交通海事、水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人员,加强渡口、码头、重点水域的现场值守和巡航,对客渡船实施重点监管,严禁渔船、自用船非法载人。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县公安、安监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防伪标签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在春节期间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县公安消防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要加强车站、商场、市场、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四)加强民爆物品和油库加油加气站监管。县公安部门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和燃放管理。县住建、安监、质监等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加强油库和加油加气站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县住建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春节期间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管理的行为。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加强以防高处坠落、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防火、防电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检查防范措施落实。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春节期间,外出人员大量返乡,各相关部门要对节日前后的食品、药品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清理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加强矿山、危化物品、特种设备、学校、地质灾害、水利设施和农村用电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责任,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要及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限,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纪律。春节期间,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办要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在春节期间因领导不力,措施未落实,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在春节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值班室(6233661)和县安委会办公室(6223535)。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春节期间商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
油库加油站安全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发电〔2011〕9号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春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油库加油站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由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中石油达州销售分公司、中石化达州石油分公司分别牵头,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节期间加强安全工作的方案。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供销合作社、中石油达州销售分公司、中石化达州石油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做到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
    三是严格值班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带班制度,特别是各级领导在值班、带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本月26日起至2月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每天下午5:00前将所负责的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值班室,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四是开展安全检查。市政府近日将组织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供销合作社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商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油库加油站的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稳定。五是狠抓督促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针,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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