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农业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材料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依法受理涉农案件的投诉、举报、调解纠纷;承办县农林局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根据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对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上级业务部门、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围绕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发展改革思路,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涉农案件的查处,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核算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林水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106.566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2020年收入预算106.5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66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2020年支出预算106.5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林水事务支出86.343万元,占8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01万元,占8.74%;事业单位医疗3.9312万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6.9826万元,占6.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566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12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0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669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林水事务支出86.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0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9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566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9.120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01万元,占8.74%;
2、事业医疗3.9312万元,占3.69%;
3、农林水事务事业运行86.343万元,占81.02%;
4、住房保障支出6.9826,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1.34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等日常公用经费。
2、农林水事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0年预算数为9.31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93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98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56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4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1.2%。
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1.536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项目资金5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农林水支出:反映农业执法大队提供农业事业运行服务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农业执法大队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农业执法大队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5、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大竹县预算公开表(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