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 组有关会议精神,为全力做好全县教科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 求,现就调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调整开学时间。调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校不得自行开学。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 聚集性活动,不得以打扫卫生等为由设立寒假返校日组织学生返校。
二、暂停实习实训。暂停学校组织开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 已在岗实习的学生服从学校和实习基地的统一安排,务必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三、暂停机构面授。春季开学前,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面授活动;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和退费(采取线上支付方式)等工作。
四、禁止招生宣传。春季开学前,禁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校园开放日等聚集性招生宣传活动。
五、强化舆论导向。延迟开学期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 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掌握师生去向,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六、做好开学准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研判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完善各项工作预案, 提前做好春季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做好返校学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和开学报名把关制度,对有湖北或者武汉旅居史的教职工和学生可以通知其延期返校。
七、加强督导监督。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要第 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师生,并加强督导监管。
县教科局将对本通知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同时面向公众设立举报电话:0818-6221343 0818-6243585。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竹县教科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