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文玉焰等三十八名同志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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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函〔2012〕12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文玉焰等三十八名同志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的

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五比”活动,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为实现“五大目标”、建设幸福大竹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争一流、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2009—2011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再立新功。

    附件:大竹县2009—2011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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