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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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发〔201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扩大内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繁荣大竹、时尚大竹、美丽大竹、和谐大竹的重要途径。大竹县是传统农业人口大县,也是省定贫困县,城乡发展差异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推进城镇化更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对实施我县“1256战略布局”、完成“八大重点任务”、建设美丽大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59号),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工作安排,主动适应新常态,从城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中寻找增长点,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继续加大推进力度。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坚持“五个统筹”,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配套政策改革,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研究融入成渝城市群、成渝经济区、川东北城市群规划,充分借鉴现代文明城市的规划理念和方法,兼顾城市远景规划与近期发展,彰显大竹特色。

    按照“到2020年建成40平方公里、34万人”的总体规划,完成“一环、两轴、两中心、三区、一组团”城市布局,编制完成大竹县城区30平方公里控规、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及城市道路、排水、绿地等专项规划。按照“突出主城区、壮大副中心、发展重要极、适控一般镇”的思路,完成4个(月华镇、高明镇、童家镇、天城镇)建制镇总规修编、8个建制镇(月华镇、高明镇、童家镇、天城镇、杨家镇、周家镇、团坝镇、妈妈镇)控规编制和《大竹县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构建“一主、一副、五极、三十七点”城镇发展总格局,实现规划全覆盖。围绕美丽大竹建设,坚守城市绿地“绿线”,规划34平方公里城市生态竹海、2万亩百岛湖湿地公园、东湖湿地公园、白塔公园,着力建设山水生态型“中国竹城”。坚持补齐短板。大力推进“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百镇建设行动”、海绵城市建设、宜居城市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特别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重点工作,有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产业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推动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精准对接脱贫攻坚,着力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半市民化”问题,着力激发城镇化最大内需潜力。加强城镇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快建成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抓住宜居县城和海绵城市试点等机遇,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城市扩容提质和户籍人口集聚,推动“两化”互动和城乡统筹,以人为核心完善游购食学医居服务配套,构建与区域次级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硬件基础、物质形象和功能内涵,建成时尚竹城、宜居竹城。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预计到2020年,累计城镇转移10-15万人,县城人口达3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8.2%(常住人口85万人计算,小城镇常住人口7-10万人左右),户籍登记城镇化率力争达到30%。形成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良、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各具特色、城乡统筹发展,并与资源承载力、发展潜力相适应的城镇体系。

    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依据《达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大竹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1-2020》要求,积极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区、发挥川东北城市群重点城市核心增长极作用,充分借鉴现代文明城市的规划理念和方法,兼顾城市远景规划与近期发展,凸显大竹特色。按照“40平方公里、34万人”中等城市规模,完善“一环、两轴、两中心、三区、一组团”城市布局架构。坚持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交通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衔接”,确保规划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统筹“一主、一副、五极、三十七点”城镇体系规划,突出主城区、壮大副中心、发展重要极、适控一般镇。

    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以住房保障、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一体的科教文卫事业稳步推进。逐步推进农民工职业免费教育全覆盖,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成标准统一的城乡文化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文化产品服务。

    城乡统筹发展更加协调。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各类公共交通实现无缝衔接。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园林化。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城市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水安全得到保障。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建设集约化、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居民生活环境更加宜居舒适。

    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户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到2020年,全县人口布局为:城市居住40%左右,小城镇10%左右,农村及新型社区50%左右。加快土地制度改革,4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三、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加速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安排城市现有农业转移人口、外出务工回乡创业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80个百分点,农业转移人口累计向城镇转移10-15万人。

    (一)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加大对县城和小城镇的财政、金融、用地等支持力度,公共资源配置要更多地向城镇倾斜,为城镇产业发展和回乡创业人员就业定居创造条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福利政策的无缝对接。

    (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1.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使农民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将进城农民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免除其学杂费。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范围。

    2.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信息联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强化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责任,落实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新进城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就业免费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对农民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给予适当补贴。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细化各类鼓励扶持政策,支持农民创业工程试点,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法律援助,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

    3.扩大农民工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劳动保障法宣传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合理确定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鼓励农民工及早在城镇参保并连续参保,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理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衔接,保证已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的农民工养老、医疗个人账户的可转移性和便捷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4.改善农民工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根据常住人口合理配置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疾病预防控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医疗救助。强化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5.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推进进城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保障性住房,使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型住房、租赁补贴等惠及农民工。鼓励城市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和常住人口需要,有效扩大保障房供给规模、优化供给结构。农民工集中的经开区,可集中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可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建设公租房,面向农民工出租,科学规划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三)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1.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性质,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政府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要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和发展能力。

    2.完善农民工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中农民工代表的比例,积极吸纳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民工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营造农民工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建设和管理的氛围。加强对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的人文关怀,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四、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依据《大竹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1-2020年)》,根据区域土地、水资源、大气环流特征和生态环境综合承载力,采取优化“一环、两轴、两中心、三区、一组团”城市布局架构和 “一主、一副、五极、三十七点”城镇体系规划。抓住国家对中西部“3个1亿人”的政策倾斜机遇,和成渝经济区、川东北城市群交织区域地理优势,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城市和建制镇以及新农村聚居点,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构建产业集聚、城镇错落、田园相间、生态宜居的城镇圈。

    (一)工作目标

    预计到2020年城市范围:东至柳木路东侧约500米,北到黄家坝污水处理厂,西临达渝高速公路,南至凤山。县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34.2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4万,城镇化率达48.2%,建设3大县城新区,建成5个城市综合体,全面推进旧城及棚户区改造步伐,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物业服务覆盖面达到93%,房地产销售收入力争达到18亿元;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47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5.5亿元。大竹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进一步提速。

    (二)工作重点

    1.完善城市规划。围绕“一环两轴两中心三区一组团”布局结构,构建准中等城市框架。在30平方公里城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平方公里旧城控制性详规和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排水系统规划、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消防规划、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城市燃气系统规划、中心城区朝阳组团控详编制。

    2.加快新区建设。积极争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推进北城新区、东湖新城、东柳新区3大新区建设,加快建成5个城市综合体。不断拓展城市空间,扩大城市规模。

    3.加大旧城改造。科学编制旧城改造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强度,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有序推进西门片区、十字街片区、内东门片区、南门片区以及关仓坝片区等棚户区改造,预计期内计划完成改造1686户。注重旧城区风貌塑造和园林绿化建设,注重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4.加快经开区发展。坚持产城一体、园城共融发展,在抓好产业发展的同时,突出经开区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产业承载能力,力争建成省级经开区。

    5.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一环两轴主干道建设(环城快速通道、北城干道、竹凤大道),加快建设翠屏路、安居路、北沙路二段、振兴路、物华路、文体路、东湖大道延伸段、新华路西段等城市主干道,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建设和改造供水管网,建成日供水4万吨西城水厂。到2020年,日供水量达到8.2万吨,城市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加大对电力建设的投入,储备乌木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乌木、双碑、五桂110KV输变电工程,发展智能电网,加快城镇电网建设,确保全县电力供应。按照城市燃气系统规划,加强天然气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城镇燃气,2016-2020年计划完成建设60公里的供气管网。在经开区和南城新建天然气LNG/CNG综合站各一座,日供气能力达25万立方米。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以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的清洁能源比重。到2020年,全县天然气年供气量达7000万立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95%,实现“气化大竹”目标。加快城区停车场建设,加强通讯信息设施建设,完成新建1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及5座公厕建设,规范地下管网建设。

    6.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成五峰山AAAA级国家森林公园,力争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3.5%以上,大力推进“全域绿化”工程,抓好东湖湿地公园、白塔公园建设,通过重点绿化项目的实施,大幅度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力争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5%。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完成护城河治理、主城区雨污干管分流、朝阳至城区截污干管建设。建设东柳河污水干管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力争实现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7.加强防灾减灾。强化河道管理,完成护城河建设,增强城市防洪能力。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消防站点。加强城区地质灾害治理,设立固定避难场所,建立健全应急救灾体系。

    五、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镇品质

    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城镇管理科学化、集约化、精细化、网络化,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

    (一)加强规划管理

    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完善城市规划前期研究、规划编制、衔接协调、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审查审批、实施管理、评估修编等工作程序。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三区四线”及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规划等“多规融合”。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场,积极引进先进理念,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加强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强化规划管控,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管控技术支撑,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

    完善城市治理结构。改革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加快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会管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快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网格化为重点,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机制,及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对城市治安复杂部位的整治和管理。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灾害监测和预警体系,提高城市建设的灾害设防标准,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

    (三)严格建筑质量管理

    强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建筑材料、装修装饰等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各类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加大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建筑工程招投标、分包转包、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强优秀建筑保护,节约社会资源。

    六、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实现以城带乡

    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方针,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一)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要素保障体系、产业对接体系、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和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1.统筹城乡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和产权交易。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高土地配置效率,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享比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探索开发“信贷+保险”的金融服务新产品,构建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

    2.科学规划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尊重农民意愿,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达到环境整洁、村貌美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目的。依据产业规模、产业特性和交通区位、生态环境条件,科学编制综合体和新农村聚居点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建房管理办法,科学确定每个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和宅基地建设范围,促进社区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高效集约。推进社区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配套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力度,完善建设垃圾集中收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一批农副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

    严格耕地保护,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提高机械装备作业水平,强化产业链整合,健全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素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1.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把粮食安全作为城镇化的根本保障。坚持“米袋子”和“菜篮子”县长负责制,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田间基础设施、良种选育、土壤改良、整理复垦和地力培肥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继续加大对粮食农民资金补助力度,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创造条件推进粮食规模经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2.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促进企业、资本、技术向园区集中,推进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生猪、肉牛、肉羊等优势产品规模,支持竹北、城西、杨家发展蔬菜规模种植,建成多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扶持东汉醪糟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职业农民队伍,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信息服务、气象服务等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七、改革完善土地利用机制

    (一)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抓紧修订我县征地统一综合地价标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例。探索农民参与土地资本化进程,建立政府、社会资本和农民集体共同开发、合作共赢的机制,允许农民以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严格征地程序,进一步约束和规范政府征地行为,强化对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障。按照提高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分配比例的原则,综合考虑土地的财产价值、就业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等因素,建立和完善多元补偿安置机制,切实做到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集体建设用地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建立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推进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出让、出租、联营、作价入股等方式入土地市场交易。

    (三)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根据大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竹县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农村综合体和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引导农村居民向居民聚居点、建制镇、城市转移,对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居住居民,政府可给予合理补偿,所需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

    (四)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比例。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建立城乡绿色发展的用地供应控制指标体系与制度,有效控制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建制镇和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加大旧城改造、“空心村”治理力度,用好用活“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科学开发利用乡镇、学校、村庄、撤并后以及废弃工矿闲置土地,盘活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推动低效用地二次开发,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开展好建设用地指标流转试点工作。

    八、改革完善财税体制和融资机制

    (一)建立城镇化财税合理分担机制

    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加大对我县转移人口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我县新型城镇化财政体制,合理确定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理顺公共服务职责和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分担机制,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补贴办法。统筹安排城镇化各类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城镇道路、供水、供热、绿化、环卫等设施建设。县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要考虑常住人口因素,积极向吸纳转移人口较多的建制镇政府资金倾斜。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体制

    规范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平台,通过划拨、股权收购等方式,将土地、政府优质资产等注入投融资平台,增强投融资平台实力。采用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发行债券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探索利用保险资金等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制定政策性金融专项支持政策,运用市场化原则,引导开发性金融机构与民间资金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鼓励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服务设施建设运营。

    九、完善城镇住房制度

    按照“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总体思路,全面建立政府保障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高端有约束、中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思路,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确保“住有所居”。把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安排解决,建立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体系,按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总量的30%向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二)工作重点

    1.科学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运用行政和市场两种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围绕“交易活跃、市场扩大、房价稳定”的调控目标,构建“高端有约束、中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土地供应、差别化信贷、差别化税收等制度,依法依规控制土地供应量;建设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的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着力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引导开发企业转变开发经营理念,实现住宅商品销售策略两大转变即:刚性需求转变为改善型需求,清水房销售转变为精品房销售;同时,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

    2.加快构建符合县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基本解决5000余户现有城市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和棚户区困难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健全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快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3.加强旧城改造及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拆迁,力争基本完成城镇危旧房屋改造,到2020年棚户区基本改造完成。

    十、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创新

    (一)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

    选择产业基础良好、区位优势突出、人口规模较大、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建制镇,在财政体制、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赋予更多发展权限,减少行政层级,理顺条块关系,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增强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实力。

    (二)加快行政区划调整

    支持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乡有序改为建制镇,合理调整城市周边乡镇村社衔接范围,确定好城市的边界,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建设周家镇为城市副中心,将人口较少、自然条件较差的乡镇合并。

    (三)建立城镇化区域合作机制

    按照经济发展区域化、产业发展集群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原则,积极主动推动融入成渝经济圈。

    十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协调发展机制

    把新型城镇化发展上升为大竹县发展战略。大竹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委、县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建立专项工作推进组,分工负责做好重点工作。县住建局要依托大竹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和配套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建立推进办公室,打破行政壁垒和管理界限,根据十三五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以落实,共同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健全完善监测考核体系

    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城镇化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建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听证、社会公示制度,确保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透明。建立适合我县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严格按季、半年、全年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确定专人专责,逐项梳理,限期解决。建立调度、督查、通报制度,真正实现领导亲问亲抓,部门协同推进,各方广泛参与。加快制定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2018年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推动我县“十三五”城镇化任务顺利实施。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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