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8〕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竹县蔬菜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大竹县蔬菜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一、大竹县区域基本情况
大竹县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达州市南部,东邻重庆市梁平、垫江,南接邻水,西连广安、渠县,北靠达县,辖区面积2076平方公里。大竹地处川东北公路交通枢纽点,与周围的襄渝铁路及达州、重庆、万州机场等组成连接省内外重要的立体交通网络。以县城竹阳镇为交汇中心,国道210线、318线纵横贯穿全境,西可达南充、遂宁、成都,东可至万州以至湖北省,南可至重庆、遵义、贵阳,北经达州可达陕、甘两省。
大竹县属四川盆地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日照适宜,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温暖湿润,无霜期长,气候立体差异明显,水平差异不明显。年平均气温16.6℃,最热月(七、八月)平均气温27.3℃,最冷月平均气温5.5℃。极端最高气温40.2℃,极端最低气温-4℃。
蔬菜产区面积19.44万亩(露地18.99万亩,设施0.45万亩),总产52.41万吨。蔬菜主要集中在县城、乡镇(街道)近郊为核心的时令蔬菜生产区,南大梁、达渝高速公路沿线特色商品蔬菜(香椿)产业带,竹北乡—白塔街道蔬菜产业带;石河、二郎、人和的莲藕产区,清水、城西的香葱产区,高穴、牌坊的藠头,永胜、白坝、双溪的百合产区,人和、清水、牌坊、高明的黄花产区,神合、观音的调味椒商品蔬菜基地等。
全县区域内空气质量总体良好,2012、2013、2014、2015年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1.7%、87.1%、94.5% 和85.3%,主要影响因子为颗粒物。大气环境各项指标基本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仅PM10存在个别超标现象。
县域内铜钵河水体氨氮超标严重,有一定的总磷超标,但水体中相关重金属污染物等均符合国家标准,东柳河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全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砷、铬、铜、铅元素含量均低于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安全评估的参比值或《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的土壤污染筛选值。局部区域镉元素含量高于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安全评估的参比值,有一定的农产品镉污染风险。
二、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引,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的指导思想,以目标责任制为重要抓手,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的环境监管,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大资金投入,扎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民生优先。
2.保护优先,防治结合。
3.规划衔接,切实可行。
4.远近结合,突出重点。
5.政府主导,合力推进。
(三)方案依据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政策依据
(1)《关于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发〔2013〕46号)
(3)《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环发〔2008〕39号)
(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3号)
(6)《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
(7)《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
(8)《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6号)
(9)《达州市大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大竹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11)《大竹县“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3.标准依据
(1)《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HJ/T332—2006)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四)目标任务
到2020年,大竹县全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域粮油、主产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产地土壤环境保护内容
(一)划定优先保护类耕地
划定蔬菜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将蔬菜农用地土壤按污染程度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2018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我县蔬菜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蔬菜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清单。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配合市级部门每3年对各类别耕地范围及污染程度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
(二)严格污染源防控
1.工业企业
优先保护类蔬菜产地周围相关矿山企业开采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等要严格监控,防治相关污染物的排放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加强工矿企业污水治理,对污染企业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实时监控。水泥、化工、火电、焦化等行业企业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防止大气干湿沉降等污染物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对目前存在的大型水泥厂的排放进行整改和治理,保证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关停对环境污染较大的小造纸厂,对正在运行的造纸厂进行整改,对于矿山废水和造纸厂,化工厂等企业,要注意监测企业的污水排放,避免不合理的任意乱排与偷排进入灌溉渠道以及地下水,最终造成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到2020年国控、省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率90%,重点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90%。
2.城乡生活垃圾
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县按照密闭、压缩、环保、高效的要求,积极建设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加强相关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在乡镇重点开展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的机制建设,加强市政工程建设,完成雨污管网建设,避免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土壤造成的污染。2020年县城和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85%。
3.农业废弃物与投入品
(1)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蔬菜废弃物二次污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蔬菜废弃物处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业种植、运输、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负有对蔬菜废弃物及时进行循环利用收集、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焚烧和丢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区对本辖区蔬菜废弃物处理负总责,统一规划、协调本辖区内的蔬菜废弃物处理工作。
对蔬菜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循环利用,实行政府扶持、企业经营的运行机制,政府按照企业的处理数量进行适当补贴。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制定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规范,引导经营主体按照技术规范对蔬菜废弃物进行处理。采用蔬菜废弃物秸秆碳化,蔬菜废弃物肥料化等措施处理,对有病虫害等的蔬菜废弃物要无害化处理避免直接还田污染土壤。到2020年,实现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5%以上。
(2)废旧农膜回收及利用
由于蔬菜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旧农膜等,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为目标,加强农膜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农田残膜回收的监督管理,实现农膜科学使用、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强培训指导,科学选用农膜。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学选择使用农膜。提倡不再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2个月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推广替代技术,减少农膜用量。要围绕种植业结构调整、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改革耕作制度,改进经营模式,推广替代技术,科学减少农膜使用。
(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蔬菜生产过程中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作为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通过减少农药使用,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在大规模经营户中推广使用大包装农药,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多措并举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弃置的问题,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回收处置体系。积极完善回收点设置。建立多种方式回收激励机制。探索有偿置换、现金支付、以物补贴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县级农药主管部门对乡镇回收站点农药回收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对接回收处置渠道。各回收网点及时归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登记造册后及时与县农药废弃物回收中心对接,转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及档案资料系统,定期检查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切实保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健康发展。
2020年,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区域,回收处置率达80%以上,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区域,回收处置率达到100%;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在蔬菜生产中施用有机肥,既可实现持续供应作物根层多种养分需求的目的,又可逐步提升菜地土壤的有机质与缓冲性能,并可减轻土传病害和重茬障碍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县畜禽养殖量较大,粪污产量相对较大,污染治理设施相对落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在蔬菜产区周边积极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科学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场,鼓励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机制,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畜禽养殖种养结合的新格局,积极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蔬菜产区周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4.强化灌溉水水质管理
开展灌溉水水质检测指标筛选。灌溉水水质检测项目按照国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执行,包括农田灌溉水水质检测基本项目和选择性项目。根据全区实际情况,逐个确定我县灌溉水源检测基本项目。确定灌溉水水质检测范围。我县根据当地蔬菜产地面积、作物种植结构及农田灌溉的实际情况确定灌溉水水质检测的灌溉水源,明确水质检测点布置。列入水质检测清单的灌溉水源每年在用水期,定期开展灌溉用水水质检测。根据《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按照要求制定我县年度灌溉水水质检测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根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并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三)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
1.蔬菜地连作障碍质量。提倡合理轮作,水旱轮作既可防治土壤病害、草害,又可防治土壤酸化、盐渍化。旱地轮作可以防治或减轻作物的病虫危害,达到减轻或消灭病虫害的目的,同时可改善土壤结构,充分利用土壤肥力和养分。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结构,增强保肥、保水、供肥、透气、调温功能,提高土壤肥力效能和土壤蓄肥性能和缓冲能力,提高难溶性磷酸盐和微量元素的有效性。对pH值≤6的土壤,全面推行施用碱性或生理碱性肥料如草木灰、钙镁磷肥等,提高pH值。对pH值≤5.5的土壤,施生石灰中和酸性。使用重茬剂,促进作物根际有益微生物群落大量繁殖,抑制有害菌生长,减少病菌积累,调节营养失衡,酸碱失调,提高根系活力,增强抗性。
2.污染耕地阻控修复。重点是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化肥农药减量控污和白色(残膜)污染防控。对于土壤重金属污染阻控修复,在调查掌握重金属污染类型和程度的基础上,主要采用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调酸钝化重金属。
3.盐渍化蔬菜地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结构,增强保水、供肥、透气、调温功能,提高土壤肥力效能和土壤蓄肥性能,增强土壤缓冲能力,提高难溶性磷酸盐和微量元素的有效性。采收结束后及时清洁田园,并利用夏、秋多雨季节揭膜灌水降低盐分浓度,减少病虫残留。灌淡水浸泡,将水分渗到深层,并及时排除浸水,晒田后耕翻耙平种植。结合深耕的办法,降低土壤盐分浓度。注重有机肥和化学肥料配合施用。应鼓励农民多种绿肥。开发、生产优质商品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适当引导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应坚持“有机肥与无机肥并重,两者配合使用”的方针。
控制氮肥用量,减轻环境污染,目前大竹县蔬菜生产中,过量施用化学氮肥现象非常普遍,所施用的化学氮肥大量进入环境,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有的以氮氧化物形态散逸到大气中,成为温室气体。有的随水流失,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精确使用化学氮肥提高利用率,保持农田氮素平衡,减轻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四)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
《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提到: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基本建立的基础上,针对尚存在的环境基础设施薄弱、保障条件不足、人才队伍现状与环保工作职能及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部分领域监管手段和方法落后等问题,逐步完善环境管理基础设施,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根据管理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现状,提出如下具体任务
1.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
一是建设蔬菜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根据土壤类型、作物布局、耕作制度、代表面积、管理水平、生态环境的差异,在全县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控制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二是建设耕地环境质量大数据平台。建立县级耕地质量数据中心,完善县域耕地资源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耕地质量状况,为农业行政管理、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区划调整和生产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开展蔬菜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在县域耕地地力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质量调查与评价,对设施保障条件、土壤理化性状、生物群系、环境状况和耕地障碍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综合评价质量等级,定期发布相关报告。
2019—2020年,为加强大竹县土壤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以环境监测三级站标准化建设为依托,建设和发展标准化的大竹县环境监测站和土壤监测室,积极落实监测用房、实验室装备问题,加强仪器装备和技术储备,购置多套先进的土壤环境应急监测设备,提高土壤环境应急监测响应能力。
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基础性、应用性和前瞻性技术的研究,拓展土壤监测领域,提高监测系统的整体技术水平,力争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不断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2.着力提升土壤环境执法监督能力
深入推进大竹县土壤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交通、取证和信息化等执法装备配置,到2019年,全面提升各级土壤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健全环保机构,改善管理手段,保障充足的经费,将土壤环境监测和土壤环境监察工作覆盖到各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乃至各个村(组),尤其是已发现污染村(组),加强村(组)土壤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建设,杜绝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到2020年,建立土壤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数据平台,配置移动设备终端,实现跨业务数据库、跨地理阻隔的现代化移动执法,提升监管手段,提高现场执法效率,推动执法精细化、规范化。到2020年,设立县土壤环境监察机构;乡镇(街道)设立或联片设立土壤环境监察小组。
3.加强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设
到2020年,提升土壤环境应急能力硬件设施,如土壤环境监测车、快速检测简易携带仪器设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以及诊疗器械和药品等;构建一支专业化的能够处置土壤环境突发事件的队伍,做到人员配备合理、装备精良,组织领导有序。到2020年底,制定完善的群发性土壤环境污染危害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土壤污染快速反应机制,如重点污染源排查、高风险人群确定、善后处理方法、处罚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要成立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将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健全机制,加强考核督查,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要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中去,并按责任书要求,结合大竹县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和考评,各乡镇(街道)应抓好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全力保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科技支撑。深入学习其他地区环保科技、环保标准、环保产业等方面先进经验,为我县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支持。切实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主推、社会参与创新实施方式,充分调动推广、科研、教学、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构建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依托各级农科院,农业大学等相关科研单位和人员,积极学习省内外先进土壤环境保护技术,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四)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土壤环境保护行动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土壤环境保护行动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