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发〔2007〕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移民后扶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自2006年10月全面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下简称“移民后扶工作”)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严格政策,尊重事实”的原则,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移民后扶人口核定登记,为下一步政策兑现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土地分配、政策理解、原始资料查阅等因素,全县移民后扶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存在一些不稳定隐患,将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为此,特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务必深化思想认识
做好移民后扶工作是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发展与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地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讲政治和维护全县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移民后扶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对待、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务必加强组织领导
移民后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为本地本部门移民后扶和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确保领导力度不减,工作班子不散,工作人员不少,始终如一地抓好移民后扶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好移民工作维稳预案和处理突发性事件预案,落实专人抓移民后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务必搞好矛盾排查调处
各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针对移民后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要求纳入但不符合本次后扶登记政策的对象,特别是涉及到非农安置和淹地不淹房的群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稳定情绪;对确属贫困的非农移民,应积极争取从其他渠道解决其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涉及淹地不淹房和拿出土地安置接收了移民的农民群众,应多宣传移民背井离乡的处境,进而取得这部分群众对移民的同情和理解。对于个别情绪大,不易说服教育的,要重点跟踪,严密监控,采取一包一的办法做好稳控工作,决不能允许他们串联滋事,确保不越级上访、集访,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对移民后扶稳定工作的研判能力和预警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严格实行“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于掌握的移民信息,应逐步分析,综合研判,及时上报,狠抓落实,维护稳定。
四、务必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违背政策解答,不准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不准遇到突发事件临阵退缩,不准漠视群众诉求、伤害群众感情。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稳定大局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五、务必做好当前工作
(一)做好后扶资金延缓兑现解释工作。我市上报的移民人数,上级有关部门正在审批之中,没有最终核定下来。因此,将延缓后扶资金兑现日期。各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政策上、从移民工作大局上加大宣传解释力度,要对移民讲清讲明,求得广大移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做好后扶资金兑现准备工作。各乡镇移民办应主动配合本乡镇信用社做好移民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核对工作,对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应尽快向县移民办报告更正,确保开户工作顺利进行。移民资金卡统一由乡镇信用社妥善保管,各乡镇不得自行领取,更不得擅自发放给移民个人,具体发放时间由省、市、县统一确定。
二○○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