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乡镇(街道)法定权责清单><大竹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解读
来源: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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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竹县乡镇(街道)法定权责清单》《大竹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市“抓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和权责清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向基层扩权赋能,规范制定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推动更多行政管理权限向基层延伸,建立起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实现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制定《大竹县乡镇(街道)法定权责清单》《大竹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责清单》(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 <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三、主要内容

《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中的权力事项与《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权力事项一致,清单中对权力类型、权力名称、权力主体、权力来源、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逐一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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